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首次報考人員填寫完成“報名表”后,請務必認真核對所填寫的信息,確認準確后下載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時打印“網上交費通知單”。并在“報名表”上誠信聲明處簽名,經所在單位或業務主管部門初審同意蓋章后,于6月19日至21日,按屬地原則到所在設區的市(含義烏市)建設部門和人事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條件審查點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審查。
在杭的省部屬單位(省部屬單位的區分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問題解答”欄目)的報考人員到省建設廳注冊城市規劃師辦公室(省政府2號樓5024、5027房間,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審查,聯系電話:0571-87052805、87056453。
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時,報考人員須提交報名表、網上交費通知單、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年限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的,需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原件和復印件及身份證(軍官證)復印件各1份。申請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交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職務聘任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各市必須認真審核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對符合報考條件的,須收下“報名表”,簽署審查意見并蓋章;同時收下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軍官證)、學歷(學位)、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相關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職務聘任書復印件各1份,并在報考人員提交的“網上交費通知單”上蓋章后退回給報考人員。
請各市務必于6月28日前,將已通過報考條件審查人員的“報名表”等報考材料,用特快專遞寄送省人事考試辦公室。
往年已參加過該項考試的續考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在網上按老考生報名并打印“報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的審查,只要在完成網上報名后,即可在規定的交費時間內直接進行網上交費。
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和續考人員,請于7月9日至18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網上交納考試費用。未按規定時間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的人員或未按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人員,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已在網上交費的考生,請于10月17日至19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等資料,并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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