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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2012年注冊城市規劃師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內容提要:廣州2012年注冊城市規劃師考試報名時間6月20日至7月13日,登陸廣州考試信息網(http://www.gz.cn)或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rssgz.gov.cn),并經過“網上預報名”和“報名繳費確認”兩個步驟完成報名手續.

關于2012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管理機構,市直有關單位人事部門: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關于2012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12〕37號)要求,為做好我市2012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現將有關考務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              

2012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凡在廣州市報名參加2012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均須登陸廣州考試信息網(http://www.gz.cn)或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rssgz.gov.cn),并經過“網上預報名”和“報名繳費確認”兩個步驟完成報名手續。

(一)網上預報名時間

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12年6月20日上午9時起至2012年7月13日下午17時截止。自2012年7月13日下午17時起,將關閉報名網關,不再辦理補報手續。

在上述時間區間內,進入2012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經過網上填表(簡體字)、照片上傳(近期彩色大一寸證件照片,照片小于30K,所傳照片須與“報名繳費確認”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驟完成網上預報名。

(二)報名繳費確認時間、地點

1.報名繳費確認時間:2012年7月9日-7月13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

2.報名繳費確認手續辦理地點:廣州市小北路266號北秀大廈8樓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電話:83543605,郵箱地址:gzexam@163.com)。

(三)考生按單位屬地原則報考。無主管部門的單位可到中國南方人才市場人事代理部(地址:廣州市天河路104號華普大廈西座一樓人事代理大廳,聯系電話:85597377,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6:30)提交相關材料。

考生應對所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三、考試方式

(一)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二)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共設4個科目,《城市規劃原理》、《城市規劃相關知識》、《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三個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城市規劃實務》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用網絡閱卷,應試人員務必在開考前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四)考場備有草稿紙,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考場設置

全省主考場設在廣州,分考場設在深圳。考試的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的標注為準。

(二)收費

根據省物價局粵價〔2001〕52號文,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按客觀題每人每科60元、主觀題每人每科120元收取。

(三)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必須在10月15日9:00-10月19日17:00期間自行從網上下載并用A4紙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負。考試當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即“兩證”赴考,缺一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四)考試用書

考生可在“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網站(www.gdzczx.com)查詢考試用書的有關信息。

 

附件:1.2012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2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

3.2012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4.2012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人數匯總表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1

  2012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

  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

  1.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5年。

  2.1982年底前,取得非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0年。

  3.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6年。

  4.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4年;或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5年。

  5.取得通過評估的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3年。

  6.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3年。

  7.取得城市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2年。

  8.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博士學位,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級別為“免二科”)的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考部分科目,只參加《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和《城市規劃實務》兩個科目的考試:

  1. 在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規劃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0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2年。

  2. 在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7年。

  3. 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15年;或非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0年。

  4. 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0年;或非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5年。

  (三) 根據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注冊城市規劃師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按照《關于2001年上半年各專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2000〕100號)文規定,專業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2年年底。

  二、提交材料要求

  1.《2012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考生從網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報名開始前半年內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供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資格證書和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各市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核由所在地考試管理機構負責。

  附件2

  2012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

  報名點:                             報名序號: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照片
(大一寸) 
國籍地區     學 歷     學 位    
畢業院校     所學專業    
畢業時間     專業名稱    
專業技術職務     獲得證書時間     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年限    
工作單位     手機號碼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報考級別     是否符合免試部分科目     上一年檔案號    
通 過 科 目  2012年報考科目 
     
工 作 簡 歷 
起 止 年 月  單 位 名 稱  從事何種專業工作 
        

 

  省直報名點考生考后證書領取方式選擇(請在□內打“√”):□自取;□特快專遞。

  一、填表注意事項: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網上報名后直接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交單位審核蓋章。

  2.此表“單位審核”欄由單位填寫。單位對報考者所填內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實進行審核確認,加蓋公章。

  3. 考生對提交材料的準確性負責,網上確認的報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報名必須提交如下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原件

  和復印件一份。

  3.報名開始前半年內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資格證書和聘書的原件

  與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三、聲明:

  我提交的證件材料真實準確,本表所填的內容與網上報名內容一致。如不真實、準確、一致,我負由此引起的后果。

  報考者(本人簽名):
  年    月    日

 




核 

經審核,該同志所提供的學歷、資歷真實、準確,具備(請在以下□內打“√” ):
□報考級別為“考全科”條件;
□報考級別為“免二科”條件。

經辦人簽名: 單位蓋章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市建設主管部門意見  市人事考試管理機構意見 



單位蓋章

經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單位蓋章

經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意見  省人事考試局意見 



單位蓋章

經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單位蓋章

經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考試時間  2012年10月20、21日  資格證書編號    
審批與發證機構審核蓋章 





( 蓋 章 )
 

 

  注: 1. 單位審核欄內,經辦人不簽名(蓋章),不予受理。

  2.審批與發證機構審核蓋章欄由省人事考試局審核蓋章。

  3.發證后,考生應將此表交回單位存入個人檔案中。

  附件3

    2012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名稱  級別  專業  科目 
29.注冊
城市規劃師 
⒉免二科  01.城市規劃  3.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 
4.城市規劃實務 
⒋考全科  01.城市規劃  1.城市規劃原理 
2.城市規劃相關知識 
3.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 
4.城市規劃實務 

 

  說明:

  1.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對應上表級別與專業代碼“填表”。

  2.上表內容與現用全國統一的《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對應一致。

  附件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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