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內容提要:邢臺2012年注冊城市規劃師考試報名時間7月12日至8月3日,河北省人事考試網網址是:www.hebpta.com.cn。
關于做好2012年度全國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有關部門及中省屬駐邢有關單位人事處(科):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全國城市規劃執業制度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2年度全國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41號)的要求,為做好2012年度全國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全國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定于10月20、21日舉行,考點設在石家莊。
10月20日
上午:9:00—11:30 城市規劃原理
下午:14:00—16:30 城市規劃相關知識
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
下午:14:00—17:00 城市規劃實務
二、2012年我省統一采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的方式組織報名,時間為:2012年7月12日至8月3日,河北省人事考試網網址是:www.hebpta.com.cn。
報考人員按要求在網上填報報考信息,上傳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過審核后最晚于8月3日打印報名表。
報考人員須提交報名表2份、相關證件(學歷證、學位證、累計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2份,到市規劃局進行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工作完成后由市規劃局匯總考生報名材料,持報考人員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于2012年8月7日到邢臺市人才交流中心進行資格審查和現場交費確認。
符合部分科目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進行現場報名資格審查時,還須提交部分科目免試表(附件1)2份和相關免試材料(學歷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聘任證書或證明、累計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為保證報名工作順利進行,請按下列要求準備相關材料。
① 所有復印件必須使用A4紙復印并加蓋單位公章,二代身份證須將正反面復印到一張A4紙上。
② 報名材料由2卷組成。每卷材料的順序是:報名表1份裝訂在前,其余各復印件1份,按照身份證復印件、畢業證復印件、工作年限證明原件、其它證件、證明復印件的順序裝訂在后,裝訂位置在紙張的上邊居中。符合免試條件的,須將部分科目免試表放在每卷材料的最前面。
③ 凡報名材料組檔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受理。
三、報名資格依照原人事部、原建設部《關于印發<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及<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認定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9號)、原人事部、原建設部《關于印發<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0]20號)和原人事部辦公廳、原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補充規定的通知》(人辦發[2001]38號)文件規定執行,具體要求如下:
(一)參加全科考試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
1、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5年。
2、1982年底前,取得非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0年。
3、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6年。
4、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4年;或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5年。
5、取得通過評估的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滿3年。
6、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滿3年。
7、取得城市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2年。
8、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博士學位,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1、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只參加《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城市規劃實務》兩個科目的考試,《城市規劃原理》、《城市規劃相關知識》兩個科目可免試。
①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15年;或非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0年。
②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0年;或非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5年。
2、在《暫行規定》下發之日(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只參加《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城市規劃實務》兩個科目的考試,《城市規劃原理》、《城市規劃相關知識》兩個科目可免試。
①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規劃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0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規劃工作滿12年。
②1984年以前(含1894年),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7年。
四、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設城市規劃原理(客觀題)、城市規劃相關知識(客觀題)、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客觀題)和城市規劃實務(主觀題)4個科目。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五、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六、根據計價格[2000]546號和冀價行費[2007]4號文件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人每科70元。
另按照《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等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計辦價格[2000]839號)的規定,考生另交考試費客觀題考試每人每科60元,主觀題考試每人每科120元。由各市規劃局統一收取后上交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七、考試教材的征訂及考前培訓安排等有關事項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另行通知。
八、考試結束后將對考試答題信息進行雷同監測,如被認定為雷同試卷,將取消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含抄襲人和被抄襲人)。
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等作弊行為,并且防范他人抄襲,杜絕試卷雷同。
附件:2012年度全國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部分科目免試表
2012年度全國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部分科目免試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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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序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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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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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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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城市規劃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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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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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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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學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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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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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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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技術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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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技術職務取得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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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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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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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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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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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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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人事 部門 意見 |
(蓋 章) 年 月 日 |
建設規劃 部門 意見 |
審查人簽字:
(蓋 章) 年 月 日 |
各市考試中心意見 |
審查人簽字:
(蓋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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