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8 共1頁
內容提要:泰安2012年注冊城市規劃師考試報名時間7月27日—8月9日,報考人員可登陸泰安人事考試網(taks.tars.gov.cn)進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部門,中央、省屬駐泰各單位 :
根據省人事考試中心、省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關于2012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2〕45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12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2012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定于10月20、21日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10月20日 9∶00—11∶30 城市規劃原理
14∶00—16∶30 城市規劃相關知識
10月21日 9∶00—11∶30 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
14∶00—17∶00 城市規劃實務
二、報名方式
2012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網上繳費的方式。報考人員可登陸泰安人事考試網(taks.tars.gov.cn)進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考生應按照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報考信息并上傳照片,下載《資格考試報名表》,經單位核實并簽字、蓋章后,按屬地原則集中到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審核、確認手續。審核和確認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單位蓋章后的《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5、單位出具的從事相關工作年限的書面證明1份。
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7月27日9:00至2012年8月9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現場確認時間:2012年8月8日至10日。網上繳費時間:請考生于8月12日前完成網上繳費,逾期不繳費的,報名信息視為無效。報名成功的考生請于2012年10月15日至21日自行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www.rsks.sdrs.gov.cn)下載打印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
市直單位考生請到泰安市人事考試中心現場確認,地址:泰安市人事考試中心209室(泰安市東岳大街143-6號)。報名聯系電話:8298459。
縣市區考生由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資格審核,時間截止到8月10日。具體確認時間和地點由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自行安排。
三、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6年。
2、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4年;或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5年。
3、取得通過評估的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滿3年。
4、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滿3年。
5、取得城市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2年。
6、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博士學位,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7、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5年。
8、1982年底前,取得非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0年。
(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城市規劃原理》和《城市規劃相關知識》2個科目,只參加《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和《城市規劃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1、在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規劃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0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2年。
2、在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7年。
3、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15年;或非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0年。
4、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0年;或非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5年。
四、考試費用
考試收費標準按魯價費發〔2001〕163號文件規定執行。報名費每人10元,客觀題考務費每人每科60元,主觀題考務費每人每科120元。
五、有關事項及要求
(一)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管理考試,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二)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城市規劃原理》、《城市規劃相關知識》、《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科目為客觀題,使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城市規劃實務》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時,考生應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四)2012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在濟南市。
六、特別聲明
1、對以往在各類人事考試中嚴重違紀被通報,給予“ 兩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處理的考生,凡處理時間不滿兩年的,取消其2012年報考資格(對違反規定又報考的,考務費一律不退還)。
2、過期身份證視為無效,影響考試責任自負。
3、考生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4、考生請于2012年10月15日至21日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www.rsks.sdrs.gov.cn)下載打印準考證,屆時不下載影響考試,責任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