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城區工業布置調整所采取的措施,必須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根據城市不同性質和特點,現有工業存在的各種問題,采取不同辦法,制定工業調整改造方案,達到布局合理的要求。根據舊城內工廠各種不同情況,可采取以下方法:①留:原有的工廠,廠房設備好,位于交通方便、市政設施齊全的地段,而且對周圍環境沒有影響,可以保留,允許就地擴建。
②改:包括改變生產性質、改革工藝和生產技術兩方面。原有工廠、廠房設備好,且位于交通方便、市政設施齊全、有發展余地的地段,但對周圍環境有影響,應采取改變生產性質、限制生產發展、改革工藝等措施,以減輕或消除對環境的污染。
③并:規模小、車間分散的工廠可適當合并,以改善技術設備,提高生產率。生產性質相同并分散設置的小廠可按專業要求組成大廠,各個相同的生產車間亦可合并成專業廠如鑄造廠、機修廠、鉚焊廠等。
④遷:凡在生產過程中,對周圍環境有嚴重污染,又不易治理,或有易燃、易爆的工廠,應盡可能遷往遠郊;廠區用地狹小、設備差、生產無發展余地,或廠房位置妨礙城市重要工程建設的工廠應遷建;運輸量很大,在城市內無法修建必要的運輸設施(專用線、車庫、工業港等)的工廠,亦可根據情況遷建。
工廠搬遷費用較多,除廠|考試|大|區用地小無法擴大生產而搬遷外,一般很難搬遷。但城市多為長期逐漸形成,在工業布局上留下了各個歷史時期的痕跡,與現代化生產要求往往不相適應,因此,要求在發展生產同時對工業進行調整。湖北沙市在實施規劃過程中堅持對居住區內的工業逐步調整,逐漸形成合理的規劃布局。日本的城市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就把市區工廠有計劃地遷往郊區,更新了技術設備,騰出了城市土地,消除了污染源,促進了生產的發展,是成功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