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核發程序和要求
1、明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是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的必備法律憑證,凡未取得規劃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用規劃許可證,而取得建設用地批準文件、占用土地的,其批準文件一律無效。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該發程序和要求。
1)建設單位依法取得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后,向城市規劃主管部門申請辦理用地手續;
2)城市規劃主管部門提出規劃設計條件;
3)丙、城市規劃主管部門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有以下兩種情況還需要完成規劃主管部門提出的要求后才能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一是涉及需要審查修建性詳細規劃的項目;二是按出讓、轉讓方式取得建設用地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