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一、王權在城市誕生中的作用
城市在根本上講是生產力發展,社會進步的產物,但在它集聚、生成以及之后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朝著一定的方向定型的具體過程中,總是要受控于一些具體的力量。
一面是生活的自然需求,一面是王權的意志,這是概括了的城市在初始階段所遵循的全部主客觀原因,它們共同決定了城市的物質要素及其結合方式。
相比之下,作為主觀原因的王權意志表現得更為活躍,正是它的種種表現使得城市同以往的村落有了本質的差異。應該說,村落過去所有的功能和要素基本上都被城市所承繼,但在王權的介入下,一切又有了新的變化。
現在,人們將分散和集中作為區別村落和城市的基本特征,但集中不僅是物質要素在空間上的簡單聚攏,更重要的在于集體力量的凝結和統一意志的形成,而這種狀態是在王權的馴服下才得以實現的。
因此,城市的誕生不是人們欣喜的創造,而是充滿著激烈的沖突和殘酷的斗爭。歷史,總是這么一種無奈的二律背反,文明往往要用不文明的形式來創造。
剩余的人力,剩余的糧食及種種,雖然村莊為城市生活準備了充分的條件,并且在物質和精神兩方面孕含著城市的胚胎構造,但它不會自動轉化,向更高的形式邁進。作為新石器時代農業文化達到鞏固的形式代表,村莊在經過幾千年的發展達到了這么一種限度后,因循與守舊等保守成分成為它的主要品質,很難有內在動力去爭取進一步的發展。自我滿足再加上空間距離和物質環境的阻隔,每個村莊實際上都自成一個世界,老子所說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使民至老死不相往來”,生動地描述了這個世界里村民生活理想的狀態。如果沒有什么驚擾,這種自滿自足,墨守成規的村莊生活會幾千年不變地繼續下去。劉易斯·芒福德形象地把原始村莊比作一個未受精的卵,而不是已經開始發育的胚盤,它還有待于一個雄性親本向它補給一套染色體才能進一步分化,發育成更高更繁復的文化形式。
新的活力來自階級的分化。剩余價值的產生帶來了所有權的問題,誘發了爭斗,部落首領在競爭和沖突的過程中,憑借有利的地位,以暴力手段占有財富,掌握了政治、經濟、宗教權力,形成集權局面,開始了少數人統治群人的單方面的統治關系。逐漸地,這種集權形勢把粗野的原始酋長改造成了令人敬畏的國王,階級分化從此產生了。
勞埃德· 摩爾根和威廉·莫頓·惠勒所謂的新事物(emergent),是指事物在發展進化的過程中,一種新因素的介入,不僅會使原有物質的數量有所增加,而且會導致一場全面的變革,導致一次新的組合,從而使原有實體的性質發生變化。城市從鄉村的脫胎,無疑緊扣了這一概念,所介入的新的因素,則無疑是國王手中強有力的權勢。
我們知道,城市的興起是在一個有限的地域環境內將此前處于自發分散和無組織狀態的許多社會功能聚攏,形成一個復合體。如果沒有統一的號令,這樣聚攏的順利實現是很難想象的。在王權制度形成以后,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具體說來,就是為了對內維護自己的統治地位,對外進行防御或攻擊,有必要建立一個力量據點。在這種動機下,統治者以強制的手段將長期以來處于相互分離、各自為政的社會因子、社會權力動員起來并束集在由城墻封圍而成的“城市”這么一個容器中,形成以政治、軍事或宗教為核心元素的城堡,控制著轄區之內的社會組織并對其活動發出統一的號令。這是人類文明的第一次發展時典型的社會運動現象,是城市形成的直接促動因素。
劉易斯·芒福德明確肯定了王權制度在城市誕生過程中的重作用,他說:“從分散的村落經濟向高度組織化的城市經濟進化過程中,最重要的參變因素是國王,或者說,是王權制度。我們現今所熟知的與城市發展密切相關的工業化和商業化,在幾個世紀的時間里都還只是一種附屬現象,而且出現的時間可能還要晚些。……在城市的集中聚合的過程中,國王占據中心位置,他是城市磁體的磁極,把一切新興力量統統吸引到城市文明的心腹地區來,并置于諸宮廷和廟宇的控制下。國王有時興建一些新城,有時則將亙古以來只是一群建筑物的鄉村小鎮改建為城市,并向這些地方派出行政官去代他管轄,不論在新建的城市或改建的城市中,國王的統治使這些地區的城市,從形式到內容,都發生了決定性的變化。”
國內對城市起源的探討,多著眼于經濟學的原因。其實社會分工對城市的起源屬于前提性的作用,只是提供了必要的背景條件。社會分工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產生了剩余價值,在對剩余價值的爭奪中階級分化,造就了王權,城市在“王權”這只手的直接操作下才得以成型。分析近20年來的考古研究成果,愈發證實了這樣的結論。城市與階級、國家的產生不可割斷的關系是這個結論最好的注腳。
從《呂氏春秋》和《淮南子》來看,戰國至漢初,人們是認定夏鯀為作城的創始人。也有筑城始于禹說,《藝文類聚》卷六三引《博物志》曰:“禹作城,強者攻,弱者守,敵者戰,城郭自禹始也”。當代學界也一般以夏代為我國城市的起源時期。至于筑城的目的,《吳越春秋》“筑城以衛君,造郭以守民”之說已成共識。再一次佐證了王權是城市起源的關鍵因素。
既然筑城為君,那么在方式上便處處貫徹這一原則,并且這一原則作為主導因素長期影響了中國古代城市的建設。馬克斯·韋伯在談到中西城市的差異時,認為關鍵的一點是中國城市缺乏西方城市那樣獨立的政治自治地位,是作為附屬依賴于皇室,故而中國城市的發展,主要并不是靠城市居民在經濟與政治上的有所作為,而是有賴于皇室統轄的功效,因而中國城市在形式上明顯顯示出理性管轄的特征。
其實,西方城市也只是在中世紀之后,市民階級興起,城市才逐漸擺脫了封建王者的統治,取得獨立的政治地位,表現出新的形式。在它初始的時期和發展的歷程中,都經歷有受王權的支配而呈現一種特殊的理性形式的階段,其組織方式主要是為了滿足統治階級的利益,因而貫穿著他們的意志。除古代埃及、日本和英國外,高的宮殿、廟宇居中,環以堅固的城墻,是世界上絕多數地區早期城市的典型模式,對內對外展示著王權至高無上的地位和震攝的力量。這樣以實體形式傳達威勢信息成為所有專制主義地區和時代城市建設原理中最重要的一條。世界城市的古典時期都是以此為特征的,盡管具體的手法有種種的相同和不同。
有充分理由認為,王權作為最重要的參變因素在城市的產生中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它的介入觸發了遠古村落的細胞分裂,生成城市這個新的生命有機體,并且象基因一樣主導著城市機體的生長過程及功能和形態特征,構成城市的第一個起步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