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蘭奇1973年提出。他的立論點在于對總體規劃所注重的終極狀態的批判。他認為,成功的城市規劃應當是統一地考慮總體的和具體的、戰略的和戰術的、長期的和短期的、操作的和設計的、現在的和終極狀態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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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對城市發展的預測中,應當明確區分城市中的一些因素需要進行長期的規劃,有些因素只要進行中期規劃,有些甚至就不要去對其作出預測。如公路、供水干管之類的設施應當規劃至將來的五十年甚至更長的時間。有些如特定地區的土地使用,不要規劃得太久遠。
與過去的城市總體規劃集中注意遙遠的未來和終極狀態的思想所不同的是,連續性城市規劃注重從現在開始并不斷向未來趨近的過程。因此,對于規劃而言,最為重要的是需要考慮今后最近的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