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詳細規劃的任務是以總體規劃或分區規劃為依據,具體安排城市土地使用和空間組織,詳細規定建設用地的各項控制指標和規劃管理要求,或直接對建設項目及設施作出具體的安排和布局.詳細規劃的編制分為兩個層次,第一層次是控制性詳細規劃,重點是確定用地功能的組織,制定各項規劃控制條件;第二層次是修建性詳細規劃,重點是進行建筑與設施的具體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