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務
根據建設項目的使用要求,結合用地的地形特點和施工技術條件,研究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等相互之間的標高關系,充分利用地形減少土石方方量,經濟、合理地確定建筑物、道路等豎向位置。
2.設計地面的形式
自然地形坡度小于3%時,為平坡式;自然地形坡度于8%時,為臺階式;平坡與臺階混合使用為混合式。當場地長度超過500m時,雖然自然地形坡度小于3%,也可采用臺階式。
3.設計標高確定主要因素
(1)用地不被水淹,雨水能順利排出。設計標高應高出設計洪水位0.5m以上。
(2)考慮地下水、地質條件影響。
(3)考慮交通聯系的可能性。
(4)減少土石方工程量。
4.設計標高確定的一般要求
(1)室內外高差
當建筑有進車道時,高差一般為0.15m;無進車道時,室內外高差為0.45—0.6m,室內地坪比室外地坪高可以在0.3~0.9m內變動。
(2)建筑物與道路
道路中心標高一般比建筑室內地坪低0.25—0.3m;道路最小縱坡為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