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外國城市廣場古希臘時代的廣場AGORA,指城市中作為市民各種活動聚會的露天場所,一是指(古希臘之)人民會,二是指會場或廣場,如雅典市中心廣場。古羅馬時代的廣場FORUM,為公共集會的場所,集會廣場(an open place used for public business),指古羅馬的市場與公共集會地、討論地或法庭,如愷撒廣場。中世紀、文藝復興和巴洛克時代的廣場PIAZZA,原指意利城鎮中的廣場或市場,后泛指周圍有房屋的空曠場地,如圣馬可廣場。古典主義時代的廣場PLACE,指的是街、路、廣場等場所(a short street、square etc in a town),如旺道姆場(place Vendome),原是供停放4輪馬車用的,后來亦改作小汽車停車場。近、現代的廣場SQUARE,指四周植樹以供休息的方場,或指街道交匯的廣場(a broad open place at the meeting of streets)。
1.2 中國的城市廣場由于歷史和文化背景等原因,我國古代城市缺乏西方集會、論壇式的廣場,而比較發達的是兼有交易、交往和交流活動的場所。《周禮。考工記》記載:“匠人營國,方九里,旁三門,國中九經九緯,經涂九軌,左祖右社,前朝后市,市朝一夫。”對市場在城市中的位置和規模都作了規定,而且這種城市規劃思想一直影響著我國古代城市的建設。唐長安是嚴格的里坊制,設有東市、西市。宋代打破里坊制,出現了“草市”、“墟”、“場”和集中著各種雜技、游藝、茶樓、酒館,附近還有妓院。元、明、清則沿襲了前朝后市的格局,街道空間常常是城市生活的中心,“逛街”成為老百姓最為流行的休閑方式。
1.3 城市廣場的定義從不同時期中外城市廣場的描述可知,廣場具有集會、貿易、運動、停車等功能,集會場、市場、運動場、停車場于一體,可以概略地說,城市廣場是指城市中供公眾活動的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