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及水文地質條件
(1)水文條件
首先: 江河湖泊等地面水體,不但可以作為城市的水源,而且在水路運輸、改善氣候、稀釋污水及美化環境方面發揮作用。
不利影響:洪水侵患,年水量不均,水流對沿岸的沖刷,河床泥沙淤積等。
因此沿江河的城市規劃中應處理好用地選擇,用地布局以及堤防工程建設等各方面的問題。在城市不同區域還要采用不同的防洪設計標準,有利于土地的充分利用,也有利于城市的合理布局并且節約建設投資。
其次:城市建設可能造成對原有水系的破壞,如:過量取水,排放量污水,改變河道等。
在規劃和建設之前,需對水體的流量、流速、水位、水質等進行調查分析,隨時掌握水情動態,研究規劃對策。
(2)水文地質條件
水文地質條件——指地下水的存在形式,含水層的厚度、礦化度、硬度、水溫及水的流動狀態等條件。
地下水經常作為城市用水的水源,特別是在遠離江河湖泊或地面水水量不足,而水質又不符合衛生要求的城市,調查并探明地下水資源尤為重要。
分類:按成因與埋藏條件可分為:上層滯水、潛水和承壓水(能作為城市水源)。
潛水:地表滲水形成,主要靠氣降水補給。因此潛水水位及其水的流動狀態與地面的狀況有關,埋深也因各地的地面蒸發、地質構造(如隔水層距地面的深度)和地形等不同而相差懸殊。
承壓水:水文及水文地質條件
(1)水文條件
首先: 江河湖泊等地面水體,不但可以作為城市的水源,而且在水路運輸、改善氣候、稀釋污水及美化環境方面發揮作用。
不利影響:洪水侵患,年水量不均,水流對沿岸的沖刷,河床泥沙淤積等。
因此沿江河的城市規劃中應處理好用地選擇,用地布局以及堤防工程建設等各方面的問題。在城市不同區域還要采用不同的防洪設計標準,有利于土地的充分利用,也有利于城市的合理布局并且節約建設投資。
其次:城市建設可能造成對原有水系的破壞,如:過量取水,排放量污水,改變河道等。
在規劃和建設之前,需對水體的流量、流速、水位、水質等進行調查分析,隨時掌握水情動態,研究規劃對策。
(2)水文地質條件
水文地質條件——指地下水的存在形式,含水層的厚度、礦化度、硬度、水溫及水的流動狀態等條件。
地下水經常作為城市用水的水源,特別是在遠離江河湖泊或地面水水量不足,而水質又不符合衛生要求的城市,調查并探明地下水資源尤為重要。
分類:按成因與埋藏條件可分為:上層滯水、潛水和承壓水(能作為城市水源)。
潛水:地表滲水形成,主要靠氣降水補給。因此潛水水位及其水的流動狀態與地面的狀況有關,埋深也因各地的地面蒸發、地質構造(如隔水層距地面的深度)和地形等不同而相差懸殊。
承壓水:兩個隔水層之間的重力水,由于有隔水項板,承壓水受氣降水的影響較小,也不易受地面污染,因此成為遠離江河城市主要水源。
地下漏斗:地下水的過量開采,會使地下水位幅度下降,形成“漏斗”;
危害:使漏斗外圍的污染物質流向漏斗中心,使水質變壞;嚴重時造成水源枯竭并引起地面沉陷,形成碟形洼地,對城市的防汛與排水均不利,也會對地面建筑及各項管網工程造成破壞。
地下水的流向對城市布局也有影響,如:對地下水有污染的一些建設項目不應布置在地下水的上游方向,以盡量減少水體污染。 兩個隔水層之間的重力水,由于有隔水項板,承壓水受氣降水的影響較小,也不易受地面污染,因此成為遠離江河城市主要水源。
地下漏斗:地下水的過量開采,會使地下水位幅度下降,形成“漏斗”;
危害:使漏斗外圍的污染物質流向漏斗中心,使水質變壞;嚴重時造成水源枯竭并引起地面沉陷,形成碟形洼地,對城市的防汛與排水均不利,也會對地面建筑及各項管網工程造成破壞。
地下水的流向對城市布局也有影響,如:對地下水有污染的一些建設項目不應布置在地下水的上游方向,以盡量減少水體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