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系統的確定
①公共交通線路系統的形式要根據不同城市的規模、布局和居民出行特征進行選定。
小城鎮可以不設公共交通線路,或所設的公共交通線路只起聯系城市中心、對外交通樞紐、工業中心、體育游憩設施和鄉村的輔助作用。
中等城市應形成以公共汽車為主體的公共交通線路系統。
對于城市和特城市,應形成以快速運量的軌道交通為骨干的方便的公共交通網。
②最理想的系統是:快速軌道交通承擔組團間、組團與市中心以及聯系市一級型人流集散點(如體育場、市級公園、市級商業服務中心等)的客運。
③公共汽車可分為兩類:一類是聯系相鄰組團及市一級型人流集散點的市級公共汽車網,解決快速軌道交通所不能解決的橫向交通聯系。另一類以組團中心的軌道交通站點為中心(形成客運換乘樞紐)聯系次一級(組團級)的人流集散點的地方公共汽車網,主要解決組團內的客流與軌道交通的聯系,再以公共汽車和軌道交通站點為集散點,形成步行和自行車的交通網。
④為了方便職工上下班和滿足居民夜間活動的需要,在一些城市設置三套公共交通線路網:平時線路網、平時線路網上增加高峰小時的線路(高峰線、區間線和站快車線)、通宵公交線路網。
⑤一般城市公交線路網有五種類型:棋盤型、中心放射型(又分單中心放射型和多中心放射型)、環線型、混合型、主輔線型。軌道公共交通線路網通常為放射型加環線。
(2)規劃規則
①規劃依據
A、城市土地使用規劃確定的用地和主要人流集散點布局;
B、城市交通運輸系統規劃方案(與城市結構一起考慮的交通系統結構構思)
C、城市交通調查和交通規劃的出行形態分布分配資料。
②規劃原則
A、首先滿足城市居民上下班出行的乘車需要,其次還需滿足生活出行、旅游等乘車需要;
B、經濟合理地安排公共交通線路,提高公共交通覆蓋(服務)面積,使客流量盡可能均勻并與運載能力相適應;
C、盡可能在城市主要人流集散點(如對外客運交通樞紐、型商業文體中心、居住區中心等)之間開辟直接線路,線路走向必須與主要客流流向一致;
D、綜合考慮市區線、近郊線和遠郊線的緊密銜接,在主要客流的集散點設置不同交通方式的換乘樞紐,方便乘客停車與換乘,盡可能較少居民乘車出行地換乘次數。
③公共交通線網規劃地基本步驟
A、根據城市性質,規模,總體規劃地用地布局結構,確定公共交通線路網地系統類型;
B、分析城市主要活動中心的空間分布及相互之間的關系;
C、在城市居民出行調查和交通規劃的客運交通分配的基礎上,分析城市主要客流吸引中心的客流吸引希望線及吸引量;
D、綜合各城市活動中心客流相互流動的空間分布要求,初步確定在主要客流流向上滿足客流量要求,并把各居民出行的主要出發點和吸引點聯系起來的公共交通線路網方案;
E、根據城市總客流量的要求及公共交通運營的要求進行線路網的優化設計,滿足各項規劃指標,確定規劃的公共交通線路網;
F、隨著城市的發展和逐步建成,逐條開辟公共交通線路,并不斷根據客流的變化和需求進行調整。
(3)場站規劃
公共交通場站有三類:
①公交車場
②公交樞紐站
③公交停靠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