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根據城鎮體系規劃布局及其對區域交通建設的要求,本著城鎮發展與區域交通相互協調、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原則對區域交通規劃建設提出以下建議。來源:
1.鐵路:應進一步發揮運量、長運距的運輸優勢,采取打通瓶頸、增加復線、加密路網、鼓勵地方鐵路建設等措施,逐步形成溝通全國各主要城鎮的電氣化干線鐵路。規劃建設沿長江的鐵路通道,進一步帶動長江沿線城鎮的發展和經濟發展,提高西部地區與中部和東部地區之間的運輸能力。規劃建設京滬、京廣、膠濟、京沈高速鐵路和客運專線,增強區域經濟中心城市的聯系。
2.公路:應在“五縱七橫”國道網的基礎上,加快連接各中心城市的省道和地方公路的建設,形成以國道網為主干、省道和地方公路相配合,覆蓋城鎮密集區和所有邊遠城鎮的公路網。規劃以沈陽、北京-天津、西安、上海、武漢、重慶、廣州為中心向外輻射的高速公路網。
3.航空:根據城鎮體系布局和發展趨勢,對現有機場進行合理的分工和調整,完善干線機場的建設,建設支線機場,形成干、支機場結構合理的航空運輸網。北京、廣州、上海、廈門、武漢、西安、成都、昆明為主要國際航空港,直轄市和各省、自治區政府所在地城市,深圳及主要旅游城市作為主要的國內干線航空港,半徑100公里內沒有干線機場的城市應作為國內支線航空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