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第一節 規劃編制的初審、審查、討論
第五十二條 規劃編制單位編制形成村規劃草案初稿后,由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初審,形成初審意見。規劃編制單位根據初審意見修改,形成規劃草案。
第五十三條 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組織專家對規劃草案進行論證,形成專家意見;區規劃主管部門組織對規劃草案進行審查,形成審查意見。規劃編制單位根據專家意見和審查意見修改,形成規劃方案討論稿。
第五十四條 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要求村委會組織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對規劃方案討論稿進行討論,同意的,形成書面意見。
第五十五條 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將經村民同意的規劃方案討論稿在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辦公場所、公共場所和村委會辦公場所予以公告(公告時間不得少于30日),采取公開征詢意見、聽證會或其它方式征求公眾意見。規劃編制單位根據公眾意見完善規劃方案,形成規劃方案送審稿。
第二節 規劃的報批和審批-全國最教育類網站()
第五十六條 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將規劃方案送審稿報區人民政府審批,規劃方案形成過程中的專家意見、公眾意見和村民意見的采納情況應一并報送。
第五十七條 區人民政府批轉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報批請示后,區規劃主管部門將規劃方案送審稿審查意見報區人民政府??荚嚲偷?/P>
第五十八條 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組織規劃編制單位根據區人民政府意見修改形成規劃報批稿,報區人民政府批準。
第三節 規劃的公布
第五十九條 村規劃經區人民政府批準后,由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予以公布并負責印制規劃成果,送區規劃主管部門及其它有關部門和單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