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一)用地范圍及界限
一般在項目建設之初,由規劃部門提供的建筑項目選址意見書上劃定城市道路中心線、城市道路紅線、綠化控制線、用地界線、建筑控制線等控制線 問圖l24所示)。
(二)與城市道路和交通的關系
1.基地與城市道路紅線
項目基地范圍由規劃部門劃定的項目用地界線來確定。
基地應與道路紅線相連接,否則應設通道與城市道路紅線相連接。通道的寬度及與城市道路銜接的位置應符合當地規劃部門的要求。基地與城市道路紅線連接時,一般以退道路紅線一定距離為建筑控制線。主管部門可在城市道路紅線以外另劃建筑控制線。建筑物一般均不得超出建筑控制線建造。
2.建筑與道路紅線
(1)不允許突人道路紅線的建筑突出物
建筑物的臺階、平臺;地下建筑及建筑基礎;除基地內連接城市管線以外的其他地下管線,均不得突人道路紅線。
(2)允許突人道路紅線的建筑突出物
在人行道地面上空,2m以上允許突出窗扇、窗罩,其突出寬度不應于0.4m;2.5m以上允許突出活動遮陽篷,突出寬度不應于人行道寬度減lm,并不于3m;3.5m以上允許突出陽。、凸形封窗、雨篷、挑檐,突出不應于lm;5m以上允許突出雨篷、桃檐,突出寬度不應于人行道寬度減1m,并不應于3m。
在無人行道的道路紅線內,上空2.5m以上允許突出窗扇、窗罩,突出寬度不應于0.4m;5m以上允許突出雨篷、挑檐,突出寬度不應于lm。
建筑突出物與建筑本身應有牢固的結合,建筑物和建筑突出物不得向道路紅線內上空排泄雨水。
(3)騎樓、過街樓、懸挑建筑
騎樓、過街樓和沿道路紅線的懸挑建筑,其凈高、寬度等應執行當地規劃部門的統一規定。
3.場地出人口
(1)基地通道出口位置
車流量較多的基地(包括出租車站、車場等X 其通道連接城市道路的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全國最教育類網站()
距中城市主于道交叉口的距離,自道路紅線交點起不應小于70m;距非道路交叉口的過街人行道(包括引道、引橋和地鐵出人口)邊緣不應小于5m;距公共交通站臺邊緣不應小于10m;距公園、學校、兒童及殘疾人等建筑物的出人口不應小于20m;當基地通道坡度較時,應設緩沖段與城市道路連接。
(2)人員密集的建筑基地
電影院、劇場、文化娛樂中心、會堂、博覽建筑物、商業中心等人員密集建筑的基地,在執行當地規劃部門的條例和有關專項建筑設計規范時,應同時滿足:
基地應至少一面直接臨接城市道路,其沿城市道路的長度至少不小于基地周長的1/6;基地至少有2個以上不同方向通向城市道路的通道出口;基地或建筑物的主要出人口,應避免直對城市主要于道的交叉口;建筑物主要出人口前應有供人流、車流集散用的空地,其面積和長寬尺寸應根據使用性質和人數確定;綠化面積和停車場面積應符合當地規劃部門的規定。來源:
4.停車場車位數量
除按建筑規模對停車場車位數量與面積進行估算外,應滿足規劃部門根據建設項目的性質及場地位置提出的特別要求。-全國最教育類網站()
(三)規劃控制指標
在進行場地設計時,應滿足城市規劃規定的一系列控制指標及相應要求,以保證場地設計的經濟合理性,并與周圍環境和城市公用設施協調統一。這些指標包括容積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層數X綠化覆蓋率和綠地率等)。
(四)滿足日照、采光、通風、噪聲防治、消防和城市景觀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