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用地的選扦關系到城市的功能布局、居民的生活質量與環境質量、建設經濟與開發效益等多個方面。一般要考慮以下幾方面要求:
·選擇自然環境優良的地區,有著適于建筑的地形與工程地質條件,避免易受洪水、地震災害和滑坡、沼澤、風口等不良條件的地區。在丘陵地區,宜選擇向陽、通風的坡面。在可能情況下。盡量接近水面和風景優美的環境。
·居住用地的選擇應與城市總體布局結構及其就業區與商業中心等功能地域,協調相對的關系.以減少居住一工作、居住一消費的出行距離與時間。
·居住用地選擇要十分注重用地自身及用地周邊的環境污染影響。在接近工業區時,要選擇在常年主尋風向的上風向,并按環保等法規規定間隔有必要的防護距離,為營造衛生、安寧的居住生活空間提供環境保證。
·居住用地選擇應有適宜的規模與用地形狀,以便合理地組織居住生活和經濟,有效地配置公共服務設施等。合適的用地形狀將有利于居住區的空間組織和建設工程經濟。
·在城市外圍選擇居住用地,要考慮與現有城區的功能結構關系,利用舊城區公共設施、就業設施,有利于密切新區與舊區的關系,節省居住區建設的初期投資。
·居住區用地選擇要結合房產市場的需求趨向,考慮建設的可行性與效益。
·居住用地選擇要注意留有余地。在居住用地與產業用地相配合一體安排時,要考慮相互發展的趨向與需要,如產業有一定發展潛力與可能時,居住用地應有相應的發展安排與空間準備。
居住用地自然和環境條件的評價見表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