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是明代抗倭前線,曾是清代鴉片戰爭主戰場,曾是近代民族工商和外貿史上名揚海內外的寧波商幫發祥地——孕育和記載著昔日光榮的定海古城,近年卻在“舊城改造”的名義下被大規模破壞。
經濟建設與文化遺產保護,誠如水火,不能相容嗎?
歷史文化名城在建設的名義下被破壞,令人何其悲哀 近一段時間,從歷史文化名城不斷傳來的消息令人憂心:襄樊宋明城墻一夜之間被夷為平地,遵義會議會址周圍的歷史建筑一拆而光,福建的三坊七巷名存實亡,高速路穿過中山陵綠地區,高架橋迫使三元里抗英炮臺搬家……每一次都會出現自發的“保衛戰”,但每一次幾乎都以保衛者的失敗告終。 “隨著近年來城鄉建設的興起和房地產開發的熱潮,歷史文化名城和名城傳統街區的破壞日趨嚴重”。2000年3月10日,中國第一個關于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議案上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在這份議案上,有31位人大代表簽名,其中25位是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委員。他們寫道: “這些具有很高歷史價值的古建筑一旦慘遭摧毀,就永遠不能再生,即使按照原樣重建,也喪失其歷史價值和信息。由于房地產開發經濟利益的驅動和地方政府某些領導人的行為缺少制約,破壞歷史文化名城的勢頭形成了一股強大的力量,相比之下,群眾呼聲、社會輿論、專家意見和職能機構的力量則薄弱得多。有的地方甚至人大、政協、國家建設部和國家文物局出面干涉也見效甚微。” 對破壞歷史文化名勝的現象,國家文物局局長張文彬概括說,近20年來,不少城市采用類似的技術,追求大規模的建筑群、大體量的建筑物,導致城市面貌千篇一律,而這種單一面貌的文化正在吞噬以歷史城鎮、街區、古老建筑為標志的城市特色和民族特色;有的城市為了追求提高城市用地的使用率,使土地升值,不惜在歷史文化遺產密集的區域進行開發;還有的為了滿足現代城市中高速、便捷的機動交通的需要,改變歷史城市的格局和風貌,甚至直接拆除或遷移文物古跡;有人用現代城市規劃的目光衡量歷史街區和文物古跡,試圖實施改造,導致改變文物建筑的周邊環境,使之成為孤立的陳列;許多地方在歷史文化遺產豐富的區域進行建設時,不按程序要求先期進行必要的考古發掘,取得科學資料,導致永久性的損失……這些現象的泛而濫之,已經造成嚴重的后果,許多歷史文化遺產和歷史文化名城的古老空間特色和文化環境遭到破壞,有的已不復存在。 匆匆于現代化進程的人們,在付出了慘重代價之后,終于明白了保護自然生態的重要,開始了還林還綠。可是,相當多的人特別是決策者對保護良好的文化生態依然沒有足夠的重視,正在一邊建設一邊破壞。須知,自然的綠色是人類生存的條件,而文化的綠色是民族精神延續的基因。自然環境生態破壞了可以彌補,而歷史文化生態一旦破壞則無從恢復。 1948年冬,北平和平解放前夕,解放軍赴清華大學請著名建筑學家梁思成在一張軍事地圖上標明北平城內重要古建筑的位置,為的是萬一和談失敗、解放軍被迫攻城時,能夠保護好千百年留存的文化遺產。 可就是這些我們曾在戰火之中竭力保護的古建筑,卻在經濟建設之中被毀掉了。1950年,梁思成與陳占祥提出完整保護北京古城、另辟西郊行政中心區的方案,這被認為與蘇聯專家“分庭抗禮”而遭拒絕。50年代,拱衛北京數百年的古城墻開始被拆除,到60年代更是被連根挖掉,損失何其慘痛! 文化遺產在經濟建設的名義下遭到破壞,已是許多國家的“傷心史”,國外有學者甚至提出,這樣的破壞比戰爭還厲害。 文化遺產是民族精神的載體,我們無權毀壞 對文化遺產的保護,長期以來,有一種態度為不少人堅持:這些舊時代的陳跡,是落后的生產力條件下形成的,有多少能夠滿足新時代的要求?還有一些人不滿地說:投入這么大的力量保護這些古物,有多少意義?難道要讓死人壓死活人嗎? 針對這種認識,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專家委員會副主任鄭孝燮認為:“這完全是對歷史的無知!是對民族文化的虛無主義態度!我們今天的文明,不是海市蜃樓,她植根于我們腳下的大地,是由一代又一代人的汗水澆灌發育起來的。毀掉了文化遺跡,我們就看不見今天發展的基石,就無法告訴后人我們是從哪里來的。” “‘什么是愛國主義’”,這并不是一個空泛的概念,你要成為一個愛國主義者,首先就要愛你的家、愛你的城!你必須懂得文化遺產對一個國家、對一個民族所產生的巨大凝聚力!”北京大學教授季羨林如是說。 然而也有很多人并沒認識到這點。一位歷史文化名城的市長在討論文物保護工作時竟然“義正辭嚴”地說:“搞文物保護工作的同志一定要為后人著想,你劃出這么多文物保護單位,今后就拆不了了。 拆不了了,后人怎么發展?我們不能為今后的發展安釘子。” 在這位市長眼里,本是“為后人著想”的文物保護工作,竟成了“不為后人著想”,在這樣的指導思想下,歷史文化名城的命運就可想而知了。 “你把那些文物鏟光了,就發展了嗎?!就對后人負責了嗎?! 歷史文化遺產不屬于我們這一代人,我們無權定奪它們的命運,我們只是后人委托的文化遺產保管人!”“兩院”院士吳良鏞說,“如此無視歷史文化名城的價值,只把其當‘地皮’使用,無異于拿傳世字畫作紙漿,將商周銅器當廢銅!” 在那些發生嚴重損毀文化遺產事件的城市,又有多少城市管理者是合格的呢?
新城建設與舊城保護,并非截然對立 在被列入世界歷史文化遺產名錄的平遙,記者曾問幾位年輕人:“平遙在古城邊上建設了新城,有不少很現代的建筑,為什么古城內不這么做?”年輕人答:“古城里面蓋新樓,就破壞了,就不是平遙了。”“難道平遙就不發展了?”年輕人答:“平遙這么大,要發展,完全可以到古城外面發展。”年輕人樸素的話語,道出了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一個基本常識:要做好名城的保護工作,就必須在城市規劃上做到新舊分開、新舊兩利,而不是新舊疊加、新舊矛盾。 可是,環顧國內各大歷史文化名城,許多城市的規劃都是以舊城為核心,向四周蔓延發展的。以北京為例,具有巨大建筑與歷史價值的明清古城方圓62平方公里,僅占規劃市區150平方公里的5.9%,古城的保護并不會阻礙城市的發展,但由于城市規劃單一以古城為市中心區,又將城市的主要功能不斷向中心區集中,使得發展與保護的矛盾愈發尖銳。 “這樣的規劃對發展和保護都是不利的。”清華大學博士方可評論說,“僅從經濟學的角度看,需要大量拆除老城區的發展,是高成本的發展;而在此前提之下的保護,也失去了保護本身的意義。” 60年代,巴黎曾在古城中心區建設幾幢高樓,遭到眾多市民強烈反對,市政府調整建設方案,在距古城5公里之外的德方斯建設現代化的商務中心區,此舉既保護了城市的歷史風貌,又促進了經濟的發展。 “今天,德方斯已成為歐洲最大的商務中心區,古老的巴黎聰明地展示了自己現代化的形象。”旅法作家華新民對記者說,“這種新舊分開的發展模式,使巴黎政府從新區開發中獲取巨大的經濟利益,而這實實在在的利益是過去那種高成本、嚴重破壞城市歷史面貌、‘除舊布新’的發展模式所無法比擬的!” 那么,古城區就一點兒都不能動了嗎?那些危破的街區就不需要改造了嗎?中國文物學會會長羅哲文對記者說:“古城區并非一點兒也不能動,關鍵是要立足于整治,而不是大規模拆除或改造。” 人口稠密、房屋殘破、市政設施不配套是許多歷史文化名城面對的情況,一些城市的領導借助于“剃光頭”式的大規模房地產開發來解決這一問題,引起一系列嚴重的負效應。 對于危房改造來說,整治的對象應是那些真正危破、亟待更新的房屋,可是大面積推倒重來的改造模式,則是“孩子與洗澡水一塊倒掉”,即被圈入改造范圍的房屋,不論好壞,一律拆光再說。被拆除的不但有質量尚佳的住宅,還有運營良好的辦公場所;不但包括具有文物價值的遺跡,還有那些尚可利用的基礎設施、綠化等。據測算,這種改造模式只有10%—15%的資金用在住宅建設本身,大量資金消耗在浪費驚人的拆遷之中。 據了解,關于降低城市改造的成本,最大限度保護城市的文化個性,西方發達國家經過一段曲折的探索之后,已找到了成功的模式,即在大力發展新區的同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區立足于小規模整治。這樣的做法,不但具有重大的文化保護意義,而且在經濟上也是可行的。英國切斯特菲爾德市舊城修繕費用只及原計劃發展新區投資的一半,而大規模拆改舊城所耗資金則遠高于發展新區。 其實,與上述思路相吻合的一種危改模式近幾年已經在一些歷史文化名城表現出旺盛的活力。在北京市東城區,有4處平房在規劃部門的支持下進行了翻建,引入了市政設施,實現了內部現代化,但建筑形式仍保持了四合院的特點,與城市環境融為一體。改建資金主要靠居民自籌,90%的投資用于房屋建設本身,這與浪費嚴重的大規模改造方式形成強烈反差。 需要強調的是,現在許多城市的老房子之所以成了危房,是由于這些房屋多是公房,政府缺乏足夠資金修繕所致。因此,不妨在發展新區、疏散舊城人口的前提下,通過房改,將這些房屋出售給個人,鼓勵居民在不改變建筑外觀的基礎上,進行必要的維修與改善。這樣做,政府不但甩掉了危改“包袱”,還能獲得一筆可觀的房改收入,并能保護歷史文化名城,獲得巨大的文化與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