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我國城市防災規劃編制方法的現狀,筆者認為城市綜合防災規劃應包括以下五個基本組成部分。
(1)城市防災能力評估。在制定綜合防災規劃前,必須清楚城市目前所擁有的防災資源、防災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只有這樣,才可能對癥下藥,制定切實可行的規劃。我國目前的城市防災規劃雖然也分析防災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但是廣度和深度仍很不夠,因此需要把城市政府的防災資源與限制條件逐一列出進行研究、分析。
(2)總體目標系統。目前,我國城市防災規劃中的目標要么過于寬泛、籠統,如“盡最大可能減少人民生命和財產損失”;要么過于具體,如“在幾年內,建造多少公里的防洪大堤”等,視野狹窄,未能從多專業、多角度來看問題。防災規劃的實施涉及多個部門、多個方面,例如,加強各個部門之間的相互協調,這是管理問題;提高居民防災能力,這是社會問題;節省防災工程措施的投資,這是經濟問題;減少防災工程對生態環境的不利影響,這是環境問題等。只有從多個不同角度來研究防災問題,才有可能取得較好的防災效果,此為“多目標”。
(3)風險評估系統。我國目前城市防災規劃中涉及的災種較少,基本上只涉及地震、洪災、火災和空襲四種主要災害。為此,筆者在編制內容框架圖中提出了17個大類的災種,并根據需要對增加的災種進行了分類。不同的災害對不同城市的威脅程度也不同,各城市所采取的相應的規劃措施也不同,因此可以根據重大性、延遲性、破壞性、影響區域、頻率、可能性、易損性、社區優先性這8個因素,將不同災種分成高風險、中風險、低風險三類。這一環節體現了“多風險”的特點。針對不同風險程度的災害制定不同等級的對策,可方便管理和節省投資。
(4)支持系統。支持系統是規劃實施的重要支撐,我國目前的城市防災規劃中沒有或很少考慮這些內容,導致規劃的可操作性下降。規劃如何操作實施,需要規劃編制者認真研究,制訂科學嚴密的實施計劃,保證規劃能落到實處,并能夠發揮應有的作用。支持系統包括的10項內容表明,對災前、災中、災后的工作需要整體考慮、 統一安排。這個環節體現了規劃對策的“多手段”。
(5)單災種規劃。單災種規劃是城市綜合防災規劃的核心內容,災種的廣泛性在相當程度上體現了規劃的綜合性。“多災種”既包括自然災害,也包括人為災害。由于我國近年來各種人為災害接連發生,給人民生命和財產造成了重大損失,因此為把損失降低到最小,需要對各種主要的人為災害采取一定的規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