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是我國城市化進程中的一種特殊的地域現象,是在特定的歷史、經濟、社會、文化、政策背景下形成的非完全城市化的產物。目前我國的城市基本都有城中村現象,大中城市更為明顯。其中以珠三角、長三角、環渤海經濟區等經濟發達地區最為明顯。城中村與這些經濟發達區域形象不相匹配,已經成為制約這些地區發展一大因素。
以珠三角為例,20世紀90年代,各城市采用“只占地,不管人”的城市化發展政策,即在征用城郊鄉村集體土地時,沒有通過人口城市化把村民吸納進城市,而是留下一定比例的集體土地供其發展二、三產業自謀出路。在這種制度下,村民延續農民身份和農村管理體制,成為被城區包圍的“失地農民”,大量城中村借此產生。在城鄉二元體制制約下,城市的管理政策與規劃標準無法在城中村貫徹,加之監督制度和法規不完善,致使城中村的建設管理出現真空。與此同時,以進城農民為主的大量流動人口涌入珠三角,造成對廉價住房的廣泛需求。為獲取更多的租金收入,城中村村民對集體土地進行了無規劃、超負荷的無序開發,“臟、亂、差”成為城中村的典型特征。2000年前后,珠三角各城市都遍布了大量的城中村。衛生條件差、公共基礎設施薄弱、人口密度高、建筑密度大等都是城中村帶來的比較突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