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區域或國家,因各城市所處的內外條件不同,會形成城市間不同的職能分工,同時也形成不同的城市規模。
城市規模,是人口、經濟、科學技術等在城市的聚集規模,是衡量城市大小的數量概念。廣義的城市規模包括城市的人口規模、用地規模、生產力規模、消費力規模等。城市規模主要有人口規模和用地規模兩種表達方法。通常人口規模是衡量城市規模的決定性指標,常常是城市極重要的一種綜合性特征。采集者退散
但是,由于城市人口數量受國內總人口、城市化水平、城市數量、城市分布、社會經濟狀況等因素的影響,城市人口規模的分級標準相差很大。確定人口規模,包括人口數量,人口組成以及人口分布,可以更有效地進行市場經濟,建筑布局,場所設置,道路修建,綠化方案以及管理配置等等等的規劃。
城市規模決定了城市的用地及布局形態。人口規模和用地規模兩者的關系是相關的,根據人口規模以及人均用地指標就能確定城市的用地規模。因此,在城市發展用地無明顯約束條件下,一般是從預測人口規模著手研究,再根據城市的性質與用地條件加以綜合協調,然后確立合理的人均用地指標,就可推算出城市的用地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