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和續考人員,請于7月23日至29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網上交納考試費用。
考試收費。 根據國家計委辦公廳計辦價格[2000]839號和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2002]2546號及省財政廳、物價局浙財綜字[2006]141號文件規定,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75元(含上繳國家每科42元);房地產經紀人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85元(含上繳國家每科49元),由考生在網上交費。各地考試報名宣傳、報考條件審查和報送報名材料等費用,由省人事考試辦公室于考試結束后按每人20元的標準撥給。考生的繳款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