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訊: 根據自治區物價局新價非字[2003]903號文件和國家計委辦公廳計辦價格[2000]839號文件規定,報名費每人15元,考試費每人每門40元,其中: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按2門計,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按2門計,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按2門計,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按1門計。各師留報名費15元/人,其余考試費用請于報名結束后一個月內交考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