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關于兵團2009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兵人考函[2009]24號
各師職改辦、考試管理機構、兵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2009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09]49號)精神,為做好兵團2009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的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各師考試管理機構和考生可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btpta.gov.cn,下同),在“報名條件”欄目下查詢相應考試報名條件。
二、考試時間和科目
(一)房地產估價師:
10月17日
9:00-11:30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14:00-16:30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自備計算器)
10月18日
9:00-11:30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自備計算器)
14:00-16:30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自備計算器)
(二)房地產經紀人
10月17日
9:00-11:30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14:00-16:30房地產經紀概論(自備計算器)
10月18日
9:00-11:30房地產經紀實務(自備計算器)
14:00-16:30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自備計算器)
三、考試方式
(一)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題紙上作答的方式。
(二)房地產經紀人: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
(三)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均須使用2B鉛筆和橡皮,考生自備。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分別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綱》和《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綱》。
四、報名相關事宜
(一)報名方式
考試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考生根據報名條件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的“網上報名”窗口,填寫上傳個人相關考試信息并打印《報名申請表》(A4紙),按照報名條件要求攜帶相關證明原件及考試費用,到各相應的考試報名點確認交費。
(二)報名時間及確認交費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2009年6月1日-6月26日
現場確認及交費時間:2009年6月22日-6月26日
(三)考試收費
1.房地產估價師
根據自治區物價局新價非字[2003]903號文件和國家計委辦公廳計辦價格[2000]839號文件規定,報名費每人15元,考試費每人每門40元,其中: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按2門計,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按2門計,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按2門計,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按1門計。各師留報名費15元/人,其余考試費用請于報名結束后一個月內交考試中心。
2.房地產經紀人
按照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2002]2546號文件及自治區物價局新價非字[2000]25號文件規定,報名費每人15元,考試費每人每門40元,其中: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按2門計,房地產經紀概論按3門計,房地產經紀實務按3門計,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按3門計。各師留報名費15元/人,其余考試費用請報名結束一個月內匯繳兵團考試中心。
(四)報名確認
報名確認按照屬地化方式管理,考生可以就近選擇,各報名確認點的地址及聯系方式打印在《報名申請表》的上方。
五、考點設置
根據國家規定,全國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統一在烏魯木齊市設置考點。
六、準考證打印
考試《準考證》由考生在考試前20天內自行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下載打印。
完整的《準考證》必須包含如下項目:(1)考生照片(2)考生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證號等)(3)考生考試信息(如:報考級別、報考專業、考試科目、考試日期、考試開始及結束時間、考場編號、座位號等)(4)防偽二維條碼(5)本人的身份證復印在《準考證》背面(6)考生須知等。
考試時考生必須攜帶打印合格的《準考證》及身份證原件,否則不能參加考試。
七、成績查詢
考試兩個月后考生可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成績查詢”窗口自行查詢及打印《成績單》。
兵團任職資格考試中心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