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關于2009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冀建執[2009]18號各市房地產管理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2009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09]49號),為做好2009年度河北省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按照原建設部《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建房[1995]147號)文件規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經濟、建筑、規劃和管理等學科,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二)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三)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四)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五)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
(六)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
經國家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上述條件的,也可報名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凡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參加考試的,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行為處理》(人事部令第3號)處理。
二、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綱》。
考試時間 | 科 目 | 代碼 | ||
10月17日 | 上午 | 9:00—11:30 |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 1 |
下午 | 14:00—16:30 | 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 (自備計算器) | 2 | |
10月18日 | 上午 | 9:00—11:30 |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自備計算器) | 3 |
下午 | 14:00—16:30 |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 (開卷、自備計算器) | 4 |
三、考試方式
(一)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以連續兩個考試年度為一個滾動周期的管理辦法,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考的全部科目;
(二)《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采取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個科目采取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題紙上作答的方式;
(三)考生應考時應自備鋼筆或簽字筆(黑色或藍色墨水)、2B鉛筆、橡皮、計算器(免套、無聲、無存儲編程功能)。考生不得攜帶電子記事本、尋呼機、移動電話等通訊設備進入考場,已帶的要切斷電源,并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
四、報名方式及程序
河北省2009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人員應先登陸網上報名系統(網址:http://ksxtbm.cirea.net.cn),按說明進行網上報名并下載打印《2009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
報考人員按要求準備好有關報名資料,由所在單位蓋章后報各市房地產管理部門。各市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登陸本地考試報名審核系統(網址http://ksxtbm.cirea.net.cn/NativeEdition/Default.aspx,登陸用戶名與密碼請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聯系)受理考生網上報名數據,并對報名材料進行核實后,于7月31日前將報名材料及網上數據上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五、報名所需材料
1、2009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一式兩份(網上輸入個人申請資料后直接下載打印);
2、身份證復印件,有關學歷、職稱證原件及復印件;
3、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
4、除申請表上所貼照片外,另提交本人近期免冠同版一寸照片兩張、二寸照片一張,并在照片背面寫清姓名及工作單位;
5、所有資料必須用A4規格紙張,復印件應清晰、整潔;材料應一人一袋,袋面寫清姓名及單位。
六、報考費用
根據國家計委及省物價管理部門的文件規定,考試報名費每人每科10元,考試費每人每科60元。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地址:石家莊市新華路501號,聯系電話:0311-87908200 傳真:0311-87908204 郵編:050051 網址:www.hebzc.gov.cn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