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關于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區縣、日照經濟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國家、省駐日照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1]298號)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點擊進入考試報名入口>>>
一、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管理考試,報考全部科目的考生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
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設《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四個科目。其中《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采用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采取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題紙上作答的方式,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綱》(建設部網站:www.cin.gov.cn)。
考生應考時,須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計算器(免套、無聲、無儲存編輯功能,《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一科不用計算器)。考試時每科發草稿紙一張,考后收回。
二、2011年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定于10月15日、16日舉行。各科目考試時間為:
10月15日
9:00―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含房地產估價相
關知識)
14:00―16:30 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自備計算器)
10月16日
9:00―11:30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自備計算器)
14:00―16:30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自備計算器)
201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場設置根據報名情況確定。
三、報考條件按照原建設部、人事部《關于印發〈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號)有關規定執行。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