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08 共1頁
房 地 產 估 價 師 |
取得房地產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經濟、建筑、規劃和管理等)。 | 中專 | 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
大專 | 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 ||
學士學位 | 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 ||
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 研究生班畢業 |
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 ||
博士學位 | 不限 | ||
1、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者可報名參加考試。 | |||
2、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資格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