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巖土工程勘察監理的現狀
我國現行建設監理制度中,按工程建設階段考慮,監理的工作范圍確定為工程建設投資決策階段、勘察設計招投標與勘察設計階段和施工招投標與施工階段(包括設備采購與制造和工程質量保修)三部分。
我國自1988年起,施工階段的監理工作全面推行,取得了顯著成效。從全國范圍內來看,投資決策階段、勘察設計招投標與勘察設計階段的監理工作剛剛起步,尚未形成系統、成熟的經驗,相關的規范、規程尚未出臺。
二、巖土工程勘察監理的特點
從形式上看,巖土工程勘察監理同施工、設計監理相比,在工作目標與程序上有一定相似性,但其工作內容、方法及性質卻有很大不同。
1、開展巖土工程勘察監理的工程一般規模較大,勘察周期一般是2-3個月,與施工監理相比,明顯周期要短。開展工程勘察監理,一般是在詳細勘察階段,勘察手段和數量都較明確,變更較少。因此,巖土工程勘察監理的重點和難點在于野外作業也包括室內作業的質量控制。
2、巖土工程勘察工作的復雜性和擬建項目的專業性, & 3、巖土工程勘察監理帶有科研和咨詢性質,對監理人員的技術要求很高,尤其是在以下幾個方面:
(1)勘察技術綱要的審查;
(2)復雜地質現象的識別,根據影響因素和地質條件的變化對勘察技術方案的調整;
(3)復雜試驗測試工作的監控以及測試結果的分析;
(4)有關評價結論和勘察報告的審查。
三、巖土工程勘察監理控制要點
1、開工準備階段
(1)為了使勘察及其監理盡早納入規范軌道,并使監理工作比較順暢,應首先編制工程勘察監理規劃,明確了總體要求和所涉及的各種工法的勘察要點,針對勘察大綱編寫、勘察取樣、水文地質調查、巖土試驗、成果分析與報告編制提出具體要求。
(2)認真分析勘察技術方案能否達到勘察目的,勘察手段與工作量是否恰當,現場技術人員素質和數量能否滿足需要。審查中還要做到實地落實(與勘察單位一道)和圖上落實(如果有,則執行設計單位簽認制度)。
2、勘察實施階段
(1)技術交底準確清晰:在施工動員和第一次工地例會,對監理程序和內容交底,并配合勘察單位對施工和技術人員進行技術交底。交底要清晰、準確、無歧義,并有書面記錄。
(2)把住源頭:監理從編錄、試驗測試、外業整理就介入,從源頭抓起, 保證原始成果的可靠性。
(3)關鍵問題的重點監控:對于關鍵問題或易出質量問題的環節, 重點監控,抓出實效。這些關鍵問題或易出質量問題的環節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