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 年 10 月,上述一期防護工程在經歷了兩個汛期之后,0+680~O+750 之間出現了問題,石料護坦部分混凝土塊坍塌損壞。工程師代表來函要求我們進行修復,而對誰應負責的問題避而不談,只是說將來根據合同條款來解決這一問題。我們對此認真研究工程師代表的權利范圍,認為他沒有權利就該項維護工作發出指令,并且該項工作超出了原合同范圍,所以應該首先將其變成合同的一部分,為此,我們向工程師本人發出信函并索取變更指令,但是由于孟加拉的辦事效率低下等原因,變更指令沒有簽發。但是工程師給予了復函,為此我們至少可以將該復函作為一種指令,從合同角度我們有了完善的資料,否則僅僅憑工程師代表的一封信函就實施工作,將來在合同角度以及付款方面易引起爭議。
4. SARA 設計變更項目的單價確定
由于在投標階段該處沒有施工圖紙,在施工圖設計的過程中,我們及時跟蹤設計過程,并從保障設計功能與安全,以及方便施工角度提出了對設計的有關建議,這些建議被采納的同時,也帶來了設計變更的機會,即:在原合同價號之外又增加了兩個價號,即:老石料開挖和老石料開挖后的再利用,另外混凝土塊預制與鋪砌的規格也發生了變化,進而單價需要重新確定,為此帶來了重新報價的機會。
在和咨詢以及業主確定單價的過程中,項目部認真研究合同條款,利用合同中的規定積極爭取采用現行的市場價格作為這幾項單價的確定基礎,并通過一年半的談判,最終獲得成功,為項目帶來的效益十分顯著。如果我們沒有認真研究合同特殊條款,而根據合同一般條款的規定采用標書現有的類似價號作為參考,將失去創造效益的良好機遇。
三、技術管理與設計變更
技術管理和合同管理以及商務管理工作是密不可分的,要搞好項目施工,必須有足夠充分的技術準備工作做依托,比如施工方案的制訂與優化等。在本項目的實施中,方案制訂的過程中碰到了許多技術問題,盡管設計變更在國外項目的實行中比較困難,我們在遇到這些技術問題的時候,還是盡最大可能通過設計變更的方式解決。
1. 單塊石料重量優化
本項目共計需要石料 81 萬噸,而合同規定 100 公斤/塊以上的石料占總計數量的 50%。根據我們對石料采購途徑進行的調查,孟加拉國沒有石料,所有石料均需要自孟加拉的周邊國家進口,最終我們選擇了印度。但是印度和孟加拉的國情是石料全部采用人工裝卸,運輸車輛也全部是普通的卡車,根據詢價的情況,100 公斤/塊的石料采購價格很高,而且供應商均對提供大塊石料不感興趣,只愿意提供 100 公斤/塊以下的石料。針對這種情況,我們廣泛收集該河道的水文資料,然后根據設計原理就原施工圖的石料的規格部分進行了設計校核,通過校核發現,原設計石料規格的安全系數太大,我們把計算結果提交給了咨詢,并從孟加拉的現實狀況以及工程實施的角度向咨詢提出建議,結果石料優化取得成功。該石料規格的變化,一方面降低了大量的工程成本,另外一方面避免了大石料不易采購,工程無法進行的局面發生。
2. 西岸設計護坦底高程修改
西岸防護工程是本項目的主體工程之一,位于主河道西側,施工段全長 600 多米,工程造價約為 1075 萬美元。按原投標圖紙,水下土方開挖的護坦底高程是 -15 米,坡比 1:3.5。在進行施工方案編制的時候發現,投入水下開挖設備 3800 德盛號挖泥船最大挖深只能挖到 -12 米高程,根本挖不到設計底高程。這就意味著按此設計,目前的設備根本無法進行西岸的防護施工,進行方案比較時發現投資新購用于深水清淤的專用設備成本太大,若對 3800 挖泥船進行挖深改造則在技術上存在一定的難題,同時從邊坡穩定以及水文條件的角度進行綜合分析,即使上述方案能得到順利實施,我們面臨的工程工期也非常緊張,為此,我們只有做到技術上有足夠的把握,保證土方施工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并使其成功率 100%,才可以保證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而要做到這一點,就是提高邊坡穩定的安全系數,同時提高水下土方設備的生產率,盡量縮短土方施工時間,給下道工序留出一定的時間。根據對國際上現有深水清淤設備的了解,我們確定了走設計更改這條路。進行設計變更歷時達 1 年多的時間,此期間我們把合同管理、商務管理和這項技術管理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通過長時間的討論,咨詢最終于 2002 年 11 月 24 日將西岸的護坦底高程自原來的 -15 米抬高到-10 米,該項合理化建議的運做,不僅使我們掃除了影響施工的一個重大障礙,達到了我們所期望的不進行挖泥船改造和購置深水清淤設備的目的,降低了工程投入,同時也改善了邊坡穩定的條件,減少了施工過程中邊坡坍塌帶來的風險,降低了施工難度,保證了我方可以在一個旱季內全面完成西岸防護工程。
3. 東西岸邊坡坡比修改
該項工作開展的時間跨度為2001 年 6 月至 2003 年 1 月。原標書圖紙規定的東西兩岸的邊坡均為 1:35,而且標書規定承包人對邊坡穩定負有完全的責任。
在 2001 年度實驗段的施工中,由于施工期間的永久邊坡和臨時邊坡的滑坡,導致我們的施工進度滯后,不僅如此,我們還投入了約 8 萬 美元進行永久邊坡滑坡后的處理,在之后的一年半中,我們一直督促業主就該部分工作付款,在經過無數次的會談后,業主和咨詢都說,實驗段期間的費用,也就是上述費用應該支付給我們 (但到如今也沒有拿到付款),但在實驗段完成后的永久工程施工中的滑坡后的處理費用將由承包人承擔。針對這種情況,一方面我們就邊坡開挖的方法進行了修訂 (修改技術規范),將原來的挖泥船修坡方法改為臺階開挖方法形成邊坡,另外還采取了諸如快挖快跑,進樁提絞刀,寧欠勿超等措施,但是在隨后的施工中,仍然發生了多次滑坡,本項目施工期間土方共計發生滑坡 20 次之多,其中東岸 15 次,西岸 4 次,DAMUKDIA 一次,SARA 的局部滑坡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