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2頁
(2)附加合格條件視招標項目是否對潛在投標人有特殊要求決定有無。附加合格條件是為了保證承包工作能夠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按照項目特點設定的。招標人可以針對工程所需的特別措施或工藝的專長、專業工程施工資質、環境保護方針和保證體系、同類工程施工經歷、項目經理資質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等方面設立附加合格條件。
4.施工招標資格預審的主要內容
(1)法人資格和組織機構;
(2)財務報表;
(3)人員報表;
(4)施工機械設備情況;
(5)分包計劃;
(6)近5年完成同類工程項目調查;
(7)在建工程項目調查;
(8)近2年涉及的訴訟案件調查;
(9)其他資格證明。
5.施工招標評標
施工招標的評標方法有綜合評分法和評標價法兩種。
(1)綜合評分法
施工招標需要評定的因素較多,而且各項內容的單位又不一致,因此綜合評分法可以較全面地反映投標人的素質。評分的指標體系及權重應根據招標工程項目特點設定。報價部分的評分方法有用標底衡量、用復合標底衡量和無標底三種。
(2)評標價法
評標委員會首先通過對各投標書的審查淘汰技術方案不滿足基本要求的投標書,然后對基本合格的標書按預定的方法將某些評審要素按一定規則折算為評審價格,加到該標書的報價上形成評標價。以評標價最低的標書為最優。評標價僅作為衡量投標人能力高低的量化比較方法,與中標人簽訂合同時仍以投標價格為準。
6.評標要考慮的因素
(1)投標單位的業績、信譽;
(2)施工管理能力;
(3)施工組織設計;
(4)投標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