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2頁
監理工程師質量控制知識點(1)
1、應下達停工令的情況
根據委托監理合同中建設單位對監理工程師的授權,出現下列情況需要停工處理時,應下達停工指令。
(1)施工作業活動存在重大隱患,可能造成質量事故或已經造成質量事故。
(2)承包單位未經許可擅自施工或拒絕項目監理機構管理。
(3)在出現下列情況下,總監理工程師有權行使質量控制權,下達停工令,及時進行質量控制。
1)施工中出現質量異常情況,經提出后,承包單位未采取有效措施,或措施不力未扭轉異常情況者。
2)隱蔽作業未經依法查驗確認合格,而擅自封閉者。
3)已發生質量問題遲遲未按監理工程師要求進行處理,或者是已發生質量缺陷或問題,如不停工則質量缺陷或問題將繼續發展的情況下。
4)未經監理工程師審查同意,而擅自變更設計或修改圖紙進入施工者。
5)未經技術資質審查的人員或不合格人員進入現場施工。
6)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不合格或未經檢查確認者;或擅自采用未經審查認可的代用材料者。
7)擅自使用未經項目監理機構審查認可的分包單位進場施工。
2、作業活動結果
作業活動結果,泛指作業工序的產出品、分項分部工程的已完施工及已完準備交驗的單位工程等。
作業技術活動結果的控制是施工過程中間產品及最終產品質量控制的方式。
3、隱蔽工程,它以怎樣的程序進行驗收
隱蔽工程是指將被其后工程施工所隱蔽的分項、分部工程,在隱蔽前所進行的檢查驗收。它是對一些已完分項、分部工程質量的最后一道檢查,由于檢查對象就要被其他工程覆蓋,給以后的檢查整改造成障礙,故顯得尤為重要,它是質量控制的一個關鍵過程。
驗收程序如下:
(1)隱蔽工程施工完畢,承包單位按有關技術規程、規范、施工圖紙先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填寫《報驗申請表》,附上相應的工程檢查證(或隱蔽工程檢查記錄)及有關材料證明,試驗報告,復試報告等,報送項目監理機構。
(2)監理工程師收到報驗申請后首先對質量證明資料進行審查,并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到現場檢查(檢測或核查),承包單位的專職質檢員及相關施工人員應隨同一起到現場。
(3)經現場檢查,如符合質量要求,監理工程師在《報驗申請表》及工程檢查證(或隱蔽工程檢查記錄)上簽字確認,準予承包單位隱蔽、覆蓋,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如經現場檢查發現不合格,監理工程師簽發“不合格項目通知”,指令承包單位整改,整改后自檢合格再報監理工程師復查。
4、工序
工序是指作業活動中一種必要的技術停頓、作業方式的轉換及作業活動效果的中間確認。
5、成品保護及其一般措施
所謂成品保護一般是指在施工過程中,有些分項工程已經完成,而其他一些分項工程尚在施工;或者是在其分項工程施工過程中,某些部位已完成,而其他部位正在施工。在這種情況下,承包單位必須負責對已完成部分采取妥善措施予以保護,以免因成品缺乏保護或保護不善而造成操作損壞或污染,影響工程整體質量。
根據需要保護的建筑產品的特點不同,可以分別對成品采取“防護”、“覆蓋”、“封閉”等保護措施,以及合理安排施工順序來達到保護成品的目的。具體如下所述。
(1)防護。就是針對被保護對象的特點采取各種防護的措施。例如,對清水樓梯踏步,可以采取擴棱角鐵上下連接固定;對于進出口臺階可墊磚或方木搭腳手板供人通過的方法來保護臺階;對于門口易碰部門,可以釘上防護條或槽型蓋鐵保護;門扇安裝后可加楔固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