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8-01-23 共2頁
三、施工階段全過程造價控制的案例
下面通過若干實用案例,以說明施工全過程造價控制的重要性。
1.審查施工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一般來講,發包方對合同簽約持慎重認真的態度。但也不排除由于受專業限制等綜合因素,某些業主對施工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缺乏深刻的理解。某二類工程的施工合同,由于業主簽訂合同時疏忽(實質上對合同條文涵義似懂非懂),土方外運費單價包干40元/立方,后面未明確注明“稅前計取”四字。承包商編報工程結算時,按上海市有關規定,可以單價45元/立方進直接費,計取綜合費率后(該工程綜合費率127.578%),其單價內涵實際己變為57.41元/立方,再稅前扣除5元/立方。從現象上土方外運費單價的相對數仍為(45-5=)40元/立方,但實際上土方外運費結算單價是(57.41-5=)52.41元/立方,結算單價高出了包干單價12.41元/立方。以該工程發生2萬立方土方量計算,則業主需多支付24.82萬元。
某施工合同注明開辦費為零。從字面理解“開辦費為零”,即合同總價中無開辦費。實際有兩層涵義:一是施工方報價(中標價)中,已將原開辦費若干元,經優惠后降至為零,說明合同總價中盡管形式上未有開辦費的數額,但實際內涵已包含了開辦費。二是施工方報價時確實未考慮開辦費,即合同總價中形式和內涵均未包含開辦費。由于“開辦費為零”是個不確定因素,屬于日后索賠的伏筆。造價咨詢機構分別向業主和施工方了解,得知該“開辦費為零”性質屬于第一種。造價工程師及時撰寫了合理化建議,向業主說明此類問題嚴重性,同時提出彌補的方法和步驟。業主高度重視,并立即按造價咨詢所示方法,先發函至施工方補充注明開辦費是報價優惠后為零的真實情況。然后,由造價工程師組織業主和施工方會商,以紀要形式明確該合同“開辦費為零”的定義,徹底消除了索賠的隱患,僅此項業主節約了數十萬元費用。因此前施工方已將屬于開辦費的內容和費用,以簽證的形式正式申報,業主且同意受理。
2.審查設計變更及簽證費用
整個施工過程中,難免發生一些設計變更及經濟簽證等現象。如何處理此類設計變更及經濟簽證費用,將直接影響到整體工程造價。如某工程設計為10厘米厚鋼筋砼樓板,已能滿足荷載要求,現施工方提出水電埋管難度較大,為便于施工,要求設計變更為12厘米厚樓板;原設計為C25級砼,施工方為提前拆模加快進度,要求改用C30級砼。設計單位僅從設計角度考慮,同意將板厚10厘米改為12厘米;C25改用C30級砼。業主認為設計已認可不會有問題,也簽章同意。到了工程結算時,因手續齊全審價只能按12厘米厚樓板和C30級砼計入工程造價。其樓板增厚2厘米和C30與C25級砼的差價均由業主承擔,工程造價無形提高。如實施全過程造價控制,造價工程師在跟蹤服務時,就會提出不同意樓板增厚2厘米和改用C30級砼的咨詢意見。因為此類問題屬于施工組織設計中技術措施,有經驗的承包商都有辦法處理此事,且技術措施費以開辦費形式包干使用,一般不予調整。施工方要改厚樓板或代用高級別砼,其差價只能由施工方自行消化(實際上施工方已在工期方面得益),不能轉嫁至業主。
又如打樁釋放孔、防震溝、安全防護欄桿等費用。因屬于技術措施費、安全施工措施費,且以開辦費形式在合同總價中包干使用,故不允許再以簽證形式重復計取。而實際施工中,某些施工方卻有意無意要求業主辦理現場簽證。
目前,我國施工階段全過程造價控制工作,仍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工程造價咨詢機構也在不斷實踐中總結成功的經驗,規范執業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