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301192
1Z301192了解工程建設領域常見保險種類
一、建筑工程一切險和安裝工程一切險
建筑工程一切險承保各類土木建筑工程,如房屋、公路、鐵路、橋梁、隧道、堤壩、電站、碼頭、飛機場等工程,在建造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損失。安裝工程一切險則專門承保各類安裝工程,如電力、石油、鋼結構等機械裝置和設備的安裝工程,在安裝和試車考核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損失。
在這里,自然災害通常指地震、海嘯、雷電、颶風、臺風、龍卷風、風暴、暴雨、洪水、水災、凍災、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發、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環力強大的自然現象;意外事故通常指不可預料的以及被保險人無法控制并造成物質損失或人身傷亡的突發性事件,通常包括火災和爆炸。
在我國各程建設領域,目前習慣采用的建筑工程一切險條款和安裝工程一切險條款,
是1995年由中國人民銀行頒布實施的示范條款。工程一切險的投保人既可以是業主/建設單位,也可以是承包商/施工單位。在該示范條款體系下,工程一切險承保損失一般包括兩部分:物質損失部分和第三者責任部分.每一部分均規定了各自的責任范圍和除外責任。物質損失部分和第三者責任部分除有各自的除外責任外,該條款還規定了總除外責任。
二、建筑意外傷害保險
建筑意外傷害保險,是我圍《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強制要求施施工單位必須投保的險種。《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38條規定:“施工單位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保險費由施工單位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我國各保險公司有關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條款大同小異。現以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建筑工程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1999年6月15日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備案)為基礎,結合相關法律規定及其他保險公司相應保險條款.簡要介紹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主要內容。
(一)被保險人和投保人
在保險公司的相應保險條款中,通常會約定:凡在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從事管理和作業,并與施工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均可作為被保險人.以團體為單位,由所在施工企業作為投保人,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向保險人投保該險種。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被保險人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在這里,被保險人應當具有合法的勞動主體資格。例如: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勞動者的年齡不得低于16周歲。有的保險公司(如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在保險條款中對此進行了明確約定。
(二)保險責任
在保險責任有效期間內,被保險人從事建筑施工及與建筑施工相關的工作,或在施工現場或施工期限指定的生活區域內遭受意外傷害,保險人應當按保險合同約定給付保險金。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的情況主要有:
1.意外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自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在約定的時間內(一般為180日)因同一原因死亡的,保險人按保險金額給付死亡保險金,保險合同對該被保險人保險責任終止。
2.意外殘疾保險金
被保險人自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在約定的時間內(一般為180日)因同一原因身體殘疾的.保險人根據約定的《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按保險金額及該項身體殘疾所對應的給付比例給付殘疾保險金。
(三)責任免除
各保險公司有關責任免除的條款不盡相同,其中常見的責任免除情形主要有:
(1)投保人、受益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傷害;
(2)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3)被保險人毆斗、酬酒、自殺、故意自傷;
(4)被保險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藥物的影響而導致的意外;
(5)被保險人酒后駕駛、無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
(6)被保險人在從事與建筑施工不相關的工作.或在施工現場或施工期限指定的生活區域外發生的意外傷害事故等等。
(四)保險期間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期限應“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因此,施工單位投保建筑意外傷害保險,應當注意遵守該保險期間的規定。當然,涉及到具體的保險合同.其保險期間還要根據保險條款的約定予以確定。例如:保險期間自保險人同意承保、收取保險費并簽發保險單的次日零時起至約定的終止日的24時止。
(五)保險金的申請與給付:
1.意外身故保險金的申請
被保險人死亡.由死亡保險金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一系列的證明文件向保險人申請給付保險金。這些證明文件通常包括:
(1)保險單及投保單位證明;
(2)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3)公安部門或保險人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被保險人戶籍注銷證明(如被保險人因意外事故被宣告死亡,受益人須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證明文件);
(4)受益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等。
2.意外殘疾保險金的申請
被保險人殘疾的,由被保險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與被保險人被確定殘疾及其程度后,憑一系列證明文件向保險人申請給付保險金。這些證明文件通常包括:
(1)保險單及投保單位證明;
(2)被保險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3)由保險人指定或認可的醫療機構或醫師出具的被保險人殘疾程度鑒定書;
(4)被保險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傷害程度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保險人在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和相應證明文件后,應當按照《保險法》的相應規定支付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