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爭執的解決方法
當雙方當事人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執后,首先,應當按照公平合理和誠實信用原則由雙方當事人依據上述合同的解釋方法自愿協商解決爭執,或者通過調解解決爭端。如果仍然不能解決爭端的,則可以采取司法途徑解決。
司法途徑可分為仲裁和訴訟兩種方式。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爭端,應當是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提出申請仲裁,仲裁機關不予受理。
合同爭端產生后,如果雙方有仲裁協議的,不應當向法院起訴,而應當通過仲裁方式解決,即使向法院起訴,法院也不應當受理。
但是,在仲裁協議無效的情況下,當事人一方向法院起訴,法院可以受理該案件,作出正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