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方式
保證的方式有兩種: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1) 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方式。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2) 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