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倉儲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
1.保管人權利
①向存貨人收取倉儲費。
②按照約定對入庫倉儲物進行驗收。
③《合同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1款規(guī)定:“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或者變質(zhì)物品,存貨人應當說明該物品的性質(zhì),提供相關資料。”在存貨人違反該項規(guī)定時,倉儲保管人有權拒收倉儲物,也有權采取相應措施避免發(fā)生損失,并有權要求存貨人承擔因此而發(fā)生的費用。
④要求存貨人提取倉儲物的權利。合同約定的倉儲時間屆滿時,要求存貨人按期提取貨物,因存貨人逾期提取倉儲物,有權加收倉儲費;合同沒有約定倉儲時間,保管人在給予了存貨人必要的準備時間,有權隨時要求存貨人提取倉儲物。
⑤有權提存?zhèn)}儲物。在倉儲期間屆滿,存貨人、持單人不提取倉儲物,保管人在履行催告義務后,存貨人仍不提取倉儲物,保管人可以提存?zhèn)}儲物。
2.保管人義務
①向存貨人交付倉單。
②保管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放射性有害物品的,應具備符合規(guī)定的條件。
③按合同約定對倉儲物進行檢查驗收。
④按合同約定,妥善保管倉儲物;發(fā)現(xiàn)倉儲物有不安全因素時應及時通知存貨人,并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存貨人的損失,這種情況包括:發(fā)現(xiàn)倉儲物變質(zhì)或損壞;第三人對倉儲物主張權利而起訴扣押;倉儲物數(shù)量發(fā)生變化;倉儲物發(fā)生失效期等。
⑤接受存貨人的要求,允許對倉儲物進行檢查或提取樣品。
⑥到期返還倉儲物。倉儲物約定的保管時間未到,存貨人有權提前要求倉儲保管人返還倉儲物,倉儲人不能拒絕,但不減收倉儲費。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確定保管期限,六個月后,倉儲保管人在提前一個月通知的前提下,可以隨時要求存貨人提取倉儲物。
3.存貨人權利
①將約定倉儲物交付倉儲;
②交付倉儲物時,要求保管人給付倉單;
③憑倉單提取倉儲物的權利;
④轉(zhuǎn)讓提取倉儲物的權利;
⑤倉儲合同中沒有約定倉儲時間的,有隨時提取倉儲物的權利;
⑥倉儲合同中約定倉儲時間的,存貨人仍有提前提取倉儲物的權利;
⑦因倉儲人的原因造成倉儲物損壞、滅失,有向倉儲人索取賠償?shù)臋嗬?BR> 4.存貨人義務
①存貨人應依合同的約定,支付倉儲費包括運費、修繕費、保險費、轉(zhuǎn)倉費、倉儲費等費用;
②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倉儲物并及時入庫;
③需包裝的物品,應將其妥善包裝;
④向倉儲保管人提供有關倉儲物驗收的資料;
⑤倉儲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腐蝕、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或變質(zhì)物品,存貨人應說明其性質(zhì),并提供相關資料;
⑥按合同約定,按期提取倉儲物;如果因延遲提取,應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