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的任務
合同簽訂后,承包商的首要任務是派出工程的項目經理。由他全面負責工程管理工作。而項目經理首先必須組建包括合同管理人員在內的項目管理小組,并著手進行施工準備工作。
現場的施工準備一經開始,合同管理的工作重點就轉移到施工現場,直到工程全部結束。所以施工管理組織中應有合同管理機構和人員,如合同工程師、合同管理員。在施工階段合同管理的基本目標是,保證全面地完成合同責任,按合同規定的工期、質量、價格(成本)要求完成工程。在整個工程施工過程中,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務如下:
1.給項目經理和項目管理職能人員、各工程小組、所屬的分包商在合同關系上以幫助,進行工作上的指導,如經常性地解釋合同,對來往信件、會談紀要等進行合同法律審查。
2.對工程實施進行有力的合同控制,保證承包商正確履行合同,保證整個工程按合同、按計劃、有步驟、有秩序地施工,防止工程中的失控現象。
3.及時預見和防止合同問題,以及由此引起的各種責任,防止合同爭執和避免合同爭執造成的損失。對因干擾事件造成的損失進行索賠,同時又應使承包商免于對干擾事件和合同爭執的責任,處于不能被索賠的地位(即反索賠)。
4.向各級管理人員和向業主提供工程合同實施的情況報告,提供用于決策的資料、建議和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