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建設項目工程勘查、設計各階段的質量責任 (熟悉)
工程勘察單位、設計單位依法對承擔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的質量負責,具體包括:
?。?)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堅持先勘察后設計
?。?)必須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設計,并對其質量負責(參見1.1.6)
• 工程勘察、設計單位的法人對質量成果全面負責
• 勘察項目負責人對勘察文件負主要責任
• 注冊建筑師、注冊結構師等注冊執業人員應在設計文件上簽字,對設計文件負責
• 項目審核人、審定人對其審核、審定項目的勘察或設計文件負審核、審定的質量責任
?。?)勘察單位提供的地質、測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須真實、準確
• 勘察設計單位應當拒絕用戶提出的違反國家規定的不合理要求;
• 有權提出保證工程勘察質量需要的現場工作條件和合理工期
• 勘察工作原始記錄應當在勘察過程中及時整理、核對,確保取樣、記錄的真實準確,現場追記或補記。
?。?)工程設計單位應根據勘察成果文件進行工程設計
注意:設計文件應符合國家規定的設計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工程設計選用的材料設備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專用設備、工藝生產線等除外,工程設計單位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
?。?)設計單位應就審查合格的施工圖文件向施工單位作詳細說明
?。?)勘察、設計單位應當參與建設工程質量事故分析
?。?)工程勘察單位應當做好施工現場服務
(9)勘察、設計單位應當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和質量責任制度
?。?0)勘察、設計單位應當加強技術檔案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