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建設項目工程風險與工程保險
11.1.1(熟悉)建設項目工程風險的基本含義及本質
工程風險是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預期結果與實際結果的差異而造成的損失。
工程風險存在動態性。
工程風險的本質由風險因素、風險事故和損失構成。
11.1.2(熟悉)建設項目工程風險分類
(1)一般風險分類方法
1)按風險的形態分類:靜態風險和動態風險
2)按風險的性質分類:純粹風險和投機風險
3)按風險的潛在損失形態分類:財產風險、責任風險、信用風險和人身風險
4)按風險產生的原因分類:自然風險、社會風險、政治風險和經濟風險
(2)工程風險分類方式
1) 根據潛在的損失形態,劃分為財產損失風險、人身損失風險和責任損失風險。
其中,工程財產損失風險主要包括三部分:
由于風險事故的發生導致工程標的、附屬工程、臨時建筑和施工機具發生損毀、滅失和貶值的損失,如工程項目本身的物質損毀。
由于承保風險事故的發生可能產生的相關費用損失,如施救費用、清理場地費用和專業費用等。
由于物質損失導致工程延期完工產生的間接損失,如預期利潤損失和延遲交付的罰金等。
2)根據潛在損失承擔主體,劃分為業主風險、承包商風險和其他關系人風險。
① 業主風險
◆從物質損失的角度看,
“不可抗力”風險,即自然及環境災害風險就屬于業主風險,
技術風險:地質勘探、設計技術、施工技術、生產工藝、應用設備、原材料等原因產生的風險;
人為風險:勘察設計單位的技術和經驗、承包商的資質和經驗、監理單位的資質和信用、供應商的信用和管理、外來破壞、盜竊等產生的風險。
◆從責任損失的角度看,第三者在工地受到損害,建設項目業主往往是第一責任人。
② 承包商風險
◆從物質損失的角度看,在實施項目建設過程中,可能由于承包商的施工人員的疏忽、過失,甚至惡意行為導致建設項目本身的損失。
◆從責任損失的角度看,&&由于承包商及其施工人員的疏忽或過失,導致第三者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承擔的責任。此外,還包括其對于施工人員意外傷害的雇主責任風險和對于施工機具由于意外事故損失的風險。
③其他關系人的風險,是指那些直接或間接與工程存在各種關系的人
11.1.3(掌握)建設項目工程風險處理技術及選擇
工程風險管理是研究工程風險發生的規律和風險控制技術,通過對工程風險識別、估測、評價,并在此基礎上優化組合各種工程風險管理技術,對工程風險實施有效的控制和妥善處理工程風險所致損失的后果,期望達到以最小的成本獲得最安全保障的目的。
工程風險處理技術:回避、抑制、自留和轉移。工程保險屬于轉移風險的一種形式。
要根據風險的不同特征并結合自身的環境和條件而定:
◆對于出險頻率相對較高,但損失金額較低的風險,宜采用自留方式;
◆而對那些出險頻率相對較低,但損失金額較高甚至巨的風險,則宜采用轉移方式。
◆保險作為一種風險轉移手段,比其他風險處理手段具有一定的優越性,因而得到廣泛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