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3.(掌握)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又稱財務租賃或金融租賃。是由租賃公司按照承租企業的要求融資購買設備,并在契約或合同規定的較長期限內提供給承租企業使用的信用性業務,是一種不可撤銷的,完全付清的中長期融資形式,是現代租賃的主要類型。融資租賃有著籌資速度比較快、各種限制條件比較少、設備淘汰風險概率小、租金可以在稅前扣除等優點。
其主要特點:
1)涉及三方當事人。租賃公司(出租人)、建設項目業主(承租人)、供貨商
2)兩個或兩個以上合同。出租人-承租人的租賃合同,出租人-供貨商的買賣合同
3)租賃合同比較穩定。
4)租賃期限較長。
5)承租企業保養設備。但無權自行拆卸改裝。
6)承租企業通常留購設備。
融資租賃的形式
融資租賃按其業務內容的不同特點,可分為如下4種形式:
1)直接租賃。
2)轉租賃。
3)回租租賃。承租人先賣出,再租進。
4)杠桿租賃。杠桿租賃是國際上比較流行的一種融資租賃方式。它一般要涉及承租人、出租人和貸款人三方當事人。
融資租賃的程序
1)挑選租賃公司
2)辦理租賃委托。填寫“租賃申請書”,提供財務狀況文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等。
3)簽署訂貨協議。
4)簽訂租賃合同。
5)辦理驗貨、付款與保險。
6)支付租金。
7)租賃期滿的設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