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案例分析:某新建花園式住宅小區,10月底全面竣工,開始接待并辦理業主入住接房事宜。物業公司與業主簽訂了《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協議約定:不得有改變房屋設計結構及未經有關部門同意,擅自改變供水、供電、供暖及天然氣等管線設計尺寸及與走向等行為;不得將有防水要求的房間進行任何改造;封閉陽臺的,一律按規定式樣和尺寸安裝,不得影響妨礙相鄰業主正常使用物業。某業主在房屋裝修中,為了擴衛生間使用面積,擅自砸掉了衛生間通向過道的一堵墻,將過道改造為衛生間的一部分;同時未按規定封閉陽臺,而是將陽臺擴為客廳的一部分,在陽臺上搭設了彩鋼板屋頂。結果造成衛生間出現滲漏,樓下商服房業主投訴,雨天彩鋼板屋檐向下淌水,影響到其正常的營業。 設為首頁
案例點評:有相當多的住戶不能理%考/%解物業公司為什么對小家的房屋裝修搞那么多的限制要求。本案例說明,物業公司從專業角度,對房屋裝飾裝修所制訂的有關限制措施及要求,是本著從合理安全使用物業方面為業主著想,業主如果突破這些限制條件,往往會引起許多不必要的糾紛與麻煩,以至付出不必要的損失與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