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保險作為一種集經濟制度和法律關系于一身的對待危險的方法,有其自身固有的特點:
1?北O帳怯鎂?濟手段對危險事故造成的損失予以補償,這種補償不是恢復已毀滅的原物,也不是補償實物、而是以貨幣的形式加以補償。
2?北O氈匭胗脅蝗范ǖ奈O沾嬖冢?即有是否發生、何時發生及發生可能造成的損害不確定的危險存在,這是構成保險的前提條件,沒有危險的存在,就無所謂保險。
3?北O盞乃鶚Р鉤ブ皇竅蟯侗H頌峁?,保險人與投保人之間不存在造成損失的責任者。保險人是基于法律規定或保險確定的義務來承擔補償損失的責任。
4?北O帳怯幸歡ǖ娜?利義務關系,是以一方支付保險費,以換取危險保障的權利。保險費的支付是取得危險保障的代價,不向保險部門投保,不支付保險費,就無權獲取保險補償。
5?北O帳且恢只ブ?共濟關系,是投保人共同交納保險金建立保險補償基金、共同取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