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09-28 共1頁
問:國外保險代理人發展狀況如何?
答:保險代理人在國外有幾百年的發展歷史,已發展成為一項非常成熟的產業。保險代理人在保險市場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以下是部分發達國家經紀人的發展狀況:
英國:在國際保險市場上,英國的保險代理制度影響最大,保險代理人的力量最強。據統計,英國保險市場上有800多家保險公司,而保險代理公司卻超過3200家,共有保險代理人員8萬多名。英國保險市場上60%以上的財險業務是由經紀人帶來的,“勞合社”的業務更是必須由保險經紀人來安排。
德國:在德國保險市場上,保險經紀人作用顯著。在德國,保險代理人被稱作是保險人“延長的手”,而獨立保險代理人則有被保險人的“同盟者”之稱。目前,德國的保險代理人總數為3000多人,50%-60%的業務量是由代理人帶來的。
美國:美國保險市場是世界上最大的保險市場之一。1998年,全美全部業務的保費收入達7364.7億美圓,居世界首位。保險代理人在美國市場上發揮重要的作用,達信和怡安兩家全世界最大的經紀公司都來源于美國。
問:代理人向保險市場披露風險信息要點?
答:
* 與承保人之間所有的電話交流和其他的簡明會議必須得到準確記錄。關鍵之處必須在隨后的傳真或信件中得到確認。
* 在處理有關數量方面的問題時,例如在處理某人非標準的車輛險的報價時,最好使用清單,以保證所有相關信息披露給了保險人,在此例中,清單中應包括年齡,以往駕駛記錄的細節等。
* 保險代理人向保險人遞交投保單時,必須以書面形式保留副本,以便證明投保單已經及時地遞交給保險人。
* 其他書面信息必須清楚、準確,重要的信息更是不得被銷毀或遺失。
* 投保單上的用詞應與保險人標準保單上的用詞相一致。
* 當保險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保險代理人應盡快安排保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