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目的
通過本章的考試,檢驗考生對保險關系的法律體系的總體把握程度,測試考生了解、熟悉和掌擔保險合同法以及保險業法基本內容的程度,使考生深刻理解保險的法律內涵,提高其合法從業、合法競爭的自覺性。
考試內容
(一)保險法的概念
熟悉保險法的概念、保險法所調整的兩方面的法律關系;了解我國保險立法的歷史沿革;掌握《保險法》的框架結構及其主要內容;了解《保險管理暫行規定》的主要內容;熟悉保險中介人法規的相關內容、《保險法》的適用范圍及其對人效力、空間效力和時間效力。
掌握保險活動應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原則、保險自愿原則、境內投保原則、保險專業經營的含義及其意義、分業經營的要求及其意義、公平競爭原則的意義。
(二)保險公司及其經營規則
了解保險公司及其組織形式;熟悉設立保險公司應 具備的條件、保險公司的設立程序、保險公司的變更及 其程序了解保色公司遵循業務經營規則的重要性;熟悉保 險經營的業務范圍的具體要求、分華經營的內涵、原因 及其現實意義;了解保險公司澤取和結轉責任準備金的 意義、人壽保險公司和非人壽保險公司提取責任準備金 的不同方式;熟悉末到期責任準備金、未決賠款準備金 的概念及其提取方式;了解提取保險保障基金的重要意 義及其提取方式、保險公司公積金的概念及其作用;掌 握當年自留保費的概念、<保險法>對當年自留保費的 限定及其原因、償付能力的概念、償付能力對公司穩健經營的重要意義;了解保險公司資拿運作的重要性、了 解我國<保險法>對資金運作的規定;熟悉再保險的概 念、分保原則;掌握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在業務經營中應 遵守的行為準則。
了解保險公司解散的概念、任意解散與強制解散事由;了解人壽保險公司不得解散的原因、意義、保險公司清算的程序;了解保險公司破產的概念、保險公司破產債權的清償順序。
(三)保險業的監督管理
了解保險業管理的三個層次;熟悉國家對保險監管 的主要職能;了解保險行業自律及保險企業內部管理的 必要性。 熟悉國家對保險組織監管的主要內容、對保險經營 監管的內容;掌握國家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的主要 內容、對費率和條款監督、對再保險業務監管以及對保險公司業務競爭監管的必要性。
熟悉國家對保險公司財 務管理的內容以及對資本金、準備金、資金運作和財務 核算監管的必要性及其監管的主要內容和監管原則。 掌握國家對保險中介監管的內容;熟悉對中介的資 格監管、業務監管、財務監管的具體內容。
了解保險行業管理的概念、保險行業管理組織的性 質和保險行業自身管理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