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業保險的產生與發展 (1)海上保險是一種最古老的保險,近代保險也首先是從海上保險發展而來的。
(2)火災保險的產生與發展。火災保險始于德國。但這只是原始的火災保險,現代的火災保險制度則起源于英國。英國牙科醫生尼古拉斯?巴蓬被稱為 “現代火災保險之父”。
(3)人身保險的產生與發展。人身保險起源于海上保險。意大利銀行家洛倫佐?佟蒂設計了“聯合養老保險法”(簡稱“佟蒂法”)。英國數學家、天文學家埃德蒙?哈雷于1693年根據德國布雷斯勞市1687-1691年間的市民按年齡分類的死亡統計資料,用數學方法編制了世界上第一張生命表,后人稱之為哈雷生命表。該生命表為保險費的計算提供了數理依據,從而奠定現代人壽保險的數理基礎。
(4)信用保證保險的產生與發展。信用保險產生于19世紀中葉的歐美國家,當時稱為商業信用保險,主要由一些私營保險公司承保,業務限于國內貿易。第一次世界大戰后,信用保險業務得到了發展。第二次世界大戰后不久,美國于1948年4月根據“對外援助法”制訂了“經濟合作法案”,開始實施馬歇爾計劃,并開始實行投資風險保險制度。
保證保險是隨著商業信用的發展而產生的由保險人承擔各種信用風險的一項新興保險業務。它產生于美國,隨后西歐、日本等經濟發達國家紛紛開辦此項業務。
(5)責任保險的產生與發展。19世紀法國拿破侖法典中開始出現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的規定,奠定了責任保險產生的法律基礎。進入20世紀以后,現代保險的四大門類:財產保險、人身保險、責任保險和信用保證保險全部形成,保險業作為與金融業和貿易業并駕齊驅的現代市場經濟發展的三大支柱,在商品經濟的發展過程中發揮了精巧的社會穩定器的作用。
(6)再保險的產生與發展。現代保險制度從海上保險開始,隨著海上保險的發展,產生了對再保險的需求,最早的海上再保險可追溯到1370年7月12日簽發的一張保單。
隨著再保險的發展,再保險合同方式也在發生變化。由早期的臨時再保險合同,發展為后來的固定再保險合同,并成為再保險當中的主要方式。
(二)社會保險的產生與發展 社會保險作為社會保障的一種形式是19世紀80年代在德國首先產生并形成的,它是一項社會政策,是強制性保險的一種形式。
1935年后,社岜O盞玫攪似氈櫚姆⒄埂T諑匏垢W芡車牧斕己橢鞒窒攏?1935年美國頒布了第一部社會保障法典《社會保障法》,它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盲人補助、老年補助、未成年人補助等。至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有50多個國家先后建立了社會保險制度,幾乎所有西方國家都完成了有關社會保險的立法,設立了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和管理機構。這標志著社會保險制度最終形成??
進入20世紀中葉,社會保險的涵蓋面進一步擴展,有些國家將某些項目的保險對象擴展到全社會;有些國家則實施普遍福利政策,如英國、瑞典。
(三)中國保險的產生和發展 (1)1949年以前的中國保險業
外商保險公司壟斷時期:在1840年之前,我國對外貿易僅限廣州一地。1805年英國商人在我國廣州開設第一家外商保險公司---諫當保安行,亦譯為廣州保險公司,也曾譯為廣州保險社,這是外商在中國開設最早的保險公司。
民族保險業的產生與發展:1865年5月25日,上海華商義和公司保險行成立,這是我國第一家民族保險企業,它打破了外國保險公司對中國保險市場完全壟斷的局面,它標志著我國民族保險業的起步。
1949年10月1日前,中國保險業的基本特征是保險市場基本被外國保險公司壟斷,保險業起伏較大,未形成完整的市場體系和保險監管體系。外國保險公司通過組織洋商保險同業公會,壟斷了保險規章、條款以及費率等的制定;民族資本的保險公司雖也組織了華商同業公會,但由于力量弱小,只能處于受支配地位。
(2)1949年后的中國保險業
1949年后中國保險業的發展經過了四起三落的坎坷歷程:從1949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成立到1952年的大發展;1953年停辦農村保險、整頓城市業務;1954年恢復農村保險業務、重點發展分散業務;1958年停辦國內業務;1964年保險機構升格、大力發展國外業務;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幾乎停辦國外保險業務;1979年恢復國內保險業務,我國保險事業進入一個新時期。
1949年10月20日經中央人民政府批準成立了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設立的第一家全國性國有保險公司,至1952年底已在全國設立了1300多個分支機構,我國由國營保險公司壟斷的獨立保險市場初步形成。1958年底,全國設有保險機構600多個,保險職工近5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