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財產保險的概念
財產保險的概念有廣義與狹義之分。但一般意義上所指的財產保險均為廣義的財產保險。
廣義的財產保險是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一種保險,或者以物質財產及有關利益、責任和信用為保險標的的保險。當保險財產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由保險人提供經濟補償。
狹義財產保險是指財產損失保險,是以物質財產及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它可分為火災保險(含企業財產、家庭財產保險、利潤損失保險)、貨物運輸保險、運輸工具保險、工程保險、農業保險。
(二)財產保險的分類
(1)按實施方式分為強制保險和自愿保險
(2)按保險價值的確定方式分為定值保險和不定值保險
(3)按保險保障的范圍不同分為財產損失保險、信用保證保險、責任保險
(4)按保險標的的內容分為物質財產保險、經濟利益保險、責任保險
(5)按保險標的的性質分為積極性財產保險、消極性財產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