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勞動保障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失業保險金及工傷保險定期待遇將由原來每年7月1日調整提前到1月1日。
據悉,失業保險金標準每檔統一上調60元,即最低標準調至562元,最高標準調至671元,平均水平由原來的556元上調到616元,增幅10.8%。
工傷保險定期待遇中,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從2009年1月1日起調整,護理費從7月1日起調整。考|試/大傷殘津貼平均值為1720元,此次調整,平均每人每月增加240元。供養親屬撫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35元。而2009年護理費的調整將以2008年7月1日調整后的標準為基數,考|試/大按照2008年社會平均工資的增長水平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