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收賬款的入賬價值
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應向購貨或提供勞務單位收取的款項,其入賬價值包括:價款、增值稅的銷項稅額和代墊的運雜費包裝費用等。在確認應收賬款的入賬價值時,應考慮有關的折扣、折讓因素。
(一)商業折扣與會計記錄無關。企業銷售商品時,商品價目單上的價格扣除商業折扣后的凈額才是真正的銷售價格,按此確認銷售收入和應收賬款。
(二)現金折扣與會計記錄有關。由于現金折扣在商品銷售后發生,現金折扣會影響應收賬款的會計處理,對于現金折扣有兩種方法:總價法與凈價法。
1、在總價法下,應收賬款按企業銷售商品的全部價格入賬。即按未扣減現金折扣前的實際銷售價格作為應收賬款的入賬價值。
2、在凈價法下,應收賬款按企業銷售商品的全部價格扣減最大現金折扣后的凈額入賬。
例如:企業銷售商品價款為10000元(不考慮增值稅的銷項稅額),合同規定現金折扣條件為:2/10—1/20—n/30,則在總價法下應收賬款入賬價值為:10000元;在凈價法下應收賬款的入賬價值
為:10000-10000×2%=9800元。
二、壞賬損失的核算
壞賬是指企業無法收回的各種應收賬款。其會計核算方法有兩種:直接轉銷法和備抵法。
1、在直接轉銷法,于實際發生壞賬時確認一項壞賬損失并計入當期管理費用,同時沖銷應收賬款。
2、在備抵法下,于每期期末估計壞賬損失,提取壞賬準備計入當期管理費用,實際發生壞賬時不再確認壞賬損失,而沖銷壞賬準備和應收賬款。
壞賬損失估計方法有三種,我們在這里只說明應收賬款余額百分比法。它是以期末應收賬款余額的一定百分比,估計壞賬損失,計提壞賬準備的方法。核算時應設置“壞賬準備”科目,其貸方登記計提的壞賬準備數額、以及收回已轉銷的壞賬損失,借方登記實際發生的壞賬損失數額,會計期末時該科目如余額一般為貸方余額,表示已計提但尚未轉銷的壞賬準備數額。考生在學習時應特別注意,平時“壞賬準備”科目可能出現借方余額也可能出現貸方余額,但 “壞賬準備”科目年末余額一定為貸方余額,并且等于本年估計壞賬損失,即年末應收賬款余額乘以估計壞賬百分比。因此各期估計壞賬損失應同賬面上原有的壞賬準備進行比較,并調整“壞賬準備” 科目使之與估計的本期壞賬準備相符。為此在核算時應先確定“壞賬準備”科目年末余額,然后在確定本期應計提的壞賬準備數額。具體講有以下三種:
(1)若調整前“壞賬準備”科目為借方余額,應按本期估計壞賬損失數額加上調整前“壞賬準備”科目為借方余額作為本期計提壞賬準備的數額。
(2)若調整前“壞賬準備”科目為貸方余額,而且貸方余額小于本期估計壞賬損失數額,應按“壞賬準備”科目貸方余額小于本期估計壞賬損失數額的差額作為本期計提壞賬準備的數額。
(3)若調整前“壞賬準備”科目為貸方余額,而且貸方余額大于本期估計壞賬損失數額,應按“壞賬準備”科目貸方余額大于本期估計壞賬損失數額的差額沖減多計提壞賬準備的數額。
無論哪種情況,在調整“壞賬準備”科目余額后,“壞賬準備”科目貸方余額應正好等于本期所估計的壞賬數額。
此外,在備抵法下,如果已確認并轉銷的壞賬以后又收回,則應按收回的數額,先編制“還原”會計分錄,以恢復企業債權并沖回已轉銷的壞賬準備數額,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壞賬準備”科目,然后再編制正常收回貨款會計分錄,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