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購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具體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判斷:
(1)固定資產的實體建造(包括安裝)工作已經全部完成或者實質上已經完成;
(2)所購建的固定資產與設計要求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極個別與設計或合同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響其正常使用;
(3)繼續發生在所購建固定資產上的支出金額很少或幾乎不再發生。
【例1】20×7年3月2日,ABC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BC公司”)購入一臺不需要安裝的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設備價款為860000元,增值稅進項稅額為146200元,發生的運輸費為5000元,款項全部付清。假定不考慮其他相關稅費。ABC股份有限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ABC股份有限公司購置的設備成本為:
860000+146200+5000=1011200(元)
借:固定資產 1011200
貸:銀行存款 1011200
【例2】20×7年2月3日,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購入一臺需要安裝的機器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設備價款為260000元,增值稅進項稅額為44200元,支付的運輸費為2500元,款項已通過銀行支付;安裝設備時,領用本公司原材料一批,價值24200元,購進該批原材料時支付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為4114元;支付安裝工人的工資為4800元;假定不考慮其他相關稅費。甲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1)支付設備價款、增值稅、運輸費合計為306700元
借:在建工程 306700
貸:銀行存款 306700
(2)領用本公司原材料,支付安裝工人工資等費用合計為33114元
借:在建工程 33114
貸:原材料 242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4114
應付工資 4800
(3)設備安裝完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
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為:306700+33114=339814(元)
借:固定資產 339814
貸:在建工程 339814
企業基于產品價格等因素的考慮,可能以一筆款項購入多項沒有單獨標價的固定資產。按照第8條第2款的規定,如果這些資產均符合固定資產的定義,并滿足固定資產的確認條件,則應將各項資產單獨確認為固定資產,并按各項固定資產公允價值的比例對總成本進行分配,分別確定各項固定資產的成本。
【例3】甲公司為一家制造性企業。20×7年4月1日,為降低采購成本,向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公司”)一次購進了三套不同型號且具有不同生產能力的設備A、B和C。甲公司為該批設備共支付貨款7800000元,增值稅進項稅額1326000元,包裝費42000元,全部以銀行存款支付;假定設備A、B和C分別滿足固定資產的定義及其確認條件,公允價值分別為:2926000元、3594800元、1839200元;甲公司實際支付的貨款等于計稅價格,不考慮其他相關稅費。 甲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1)確定應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金額,包括買價、包裝費及增值稅進項稅額等,即:
7800000+1326000+42000=9168000(元)
(2)確定設備A、B和C的價值分配比例
A設備應分配的固定資產價值比例為:
2926000/(292600+3594800+1839200)=35%
B設備應分配的固定資產價值比例為:
3594800/(926000+3594800+1839200)=43%
C設備應分配的固定資產價值比例為:
1839200/(292600+3594800+1839200)=22%
(3)確定A、B和C設備各自的入賬價值
A設備入賬價值為:9168000×35%=3208800(元)
B設備入賬價值為:9168000×43%=3942240(元)
C設備入賬價值為:9168000×22%=2016960(元)
(4)作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A 3208800
——B 3942240
——C 2016960
貸:銀行存款 9168000
此外,此次準則對于固定資產價款延期支付的情況做了特殊規定,依據本準則的第8條第3款的規定,購買固定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固定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款與購買價款的現值之間的差額,除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應予資本化的以外,應當在信用期間內計入當期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