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應當按照規定披露附注信息,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企業集團的基本情況
(二)財務報表的編制基礎
(三)遵循企業會計準則的聲明
(四)重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
(五)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更以及差錯更正的說明
(六)報表重要項目的說明
(七)或有事項
(八)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
(九)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
(十)風險管理
以上(一)至(十)項,應當比照《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應用指南的相關規定進行披露。
合并現金流量表,還應遵循《企業會計準則第31號——現金流量表》應用指南的相關規定進行披露。